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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纪人管理将纳入券商合规体系
    2009年03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杨晶
      ⊙本报记者 杨晶

      

      本报记者从权威渠道了解到,近期有望出台的有关证券经纪人管理的办法中,券商将有关事宜向当地证监局备案并确认后便可委托经纪人进行营销,证券经纪人的管理也将纳入券商合规管理体系。

      据权威人士透露,在经过前期征求意见后,有关证券经纪人管理办法的正式出台也渐行渐近。大多数券商在前期半年多时间中,已经基本完成了对已有经纪人的规范清理工作,没有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或经纪人专项考试的不合格经纪人也都逐渐淡出市场。在有关经纪人管理的配套规定出台之前,与券商仅是委托关系的这群经纪人仍处在“停业”状态。

      即将出台的新规中,券商将有关证券经纪人的制度向当地证监局备案及确认后,便可开展经纪人营销。据记者了解到,券商需要建立健全的证券经纪人资格、委托合同、执业培训、证书的管理体系,以及关于证券经纪人行为规范、报酬制度;另外,券商还需要健全和完善对证券经纪人执业支持的系统、经纪人信息查询制度、有关客户回访制度、客户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和经纪人的档案。如果相关制度、机制和系统有效运行,满足合规要求的券商便可以向当地的监管部门报备,经确认后便可开展经纪人的营销活动。记者也从部分券商处也证实到,满足上述这些制度的一些大型创新型券商已开始与监管部门积极接触,有关检查工作已经展开。

      值得注意的是,证券经纪人的管理还将纳入到券商合规管理体系之中。经纪人被客户投诉、券商对客户纠纷的防范和处理效果等,将作为衡量券商内部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一大指标,在券商分类评价体系中有所体现。业内人士也表示,近年来券商都在积极推进合规制度的建设,经纪人管理纳入到这一体系之中,将经纪人行为的合规性纳入到其绩效考核范围中,这也更利于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经纪人绩效考核制度。

      按照已有的规定,证券经纪人必须获得证券从业资格,券商除了完善上述制度、机制和体系外,还将通过对异常交易的监控,与经纪人的客户保持“沟通”。据了解,为了及时发现投资者股票是否被盗买盗卖,券商将定期将经纪人招揽、服务的客户账户的交易信息、资产情况等提供给对应的客户。

      另外,即将出台的新规中还有望实现对经纪人的展业区域、人数规模的限定。在经纪人的委托合同和相关档案中,将明确展业的区域。而单家券商委托的经纪人数量很可能将暂不超过该券商员工总数的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