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业绩快报
2009年03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09-01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告所载2008年度的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尚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可能与最终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0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幅度(%) |
营业收入(万元) | 1,111,403.57 | 1,035,664.06 | 7.31 |
营业利润(万元) | 62,918.68 | 210,906.00 | -70.17 |
利润总额(万元) | 130,683.29 | 229,133.95 | -42.9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万元) | 90,979.79 | 159,772.13 | -43.06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41 | 0.79 | -47.71 |
净资产收益率(%) | 8.13% | 14.20% | 下降6.07个百分点 |
本报告期末 | 本报告期初 | 增减幅度(%) |
总资产(万元) | 2,805,651.38 | 2,451,824.67 | 14.4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股东权益(万元) | 1,119,588.42 | 1,124,883.26 | -0.47 |
每股净资产(元) | 5.08 | 5.57 | -8.74 |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营业利润同比下降70.17%的主要原因如下:
(1)由于2008年前期燃料价格涨幅较大,成本上升,后期受经济形势影响,发电量下降。
(2)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文件通知,作为政府补助核算项目中的公司部分燃油电厂的燃油加工费由电厂所在地财政部门支付,且明确纳入广东省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的,不计征企业所得税。在实际结算过程中,燃油加工费收入不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因此2008年度燃油加工费在营业外收入项下核算,而2007年度该部分收入在营业收入项下核算。
2、利润总额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同比分别下降42.97%、43.06%,主要系本年前期燃料价格上涨,后期发电量减少所致。
三、其他说明
本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为及时向有关统计部门提供公司2008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现将本公司2008年度业绩快报予以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