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2009年03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编号:临2009—004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3月2日,公司收到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0842000224,发证时间:2008年12月30日,有效期为三年),认定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公司将享受国家规定的15%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优惠政策。上述税率与公司此前享受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相同。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