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波动异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我公司股票交易于2009年2月27日、3月2日和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于2008年12月5日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目前公司及控股股东正积极有序地协同各中介机构按照原定计划推进、开展相关工作,并编制正式的《报告书》。截止目前,我公司已披露的上述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及有关人员无泄漏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行为;
2、公司及控股股东一切生产经营运作正常。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我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在未来可预见的两周内,我公司无任何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我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我公司将充分关注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我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分别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我公司的一切信息,请以上述媒体和网站所披露的为准。我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