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宁淮高速公路天长段超限运输计重收费标准的公告
2009年03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2009-02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宁淮高速公路天长段超限运输计重收费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近日收到安徽省交通厅、安徽省物价局联合下发的文件(皖交财【2009】46号),根据文件精神,我公司所辖宁淮高速公路天长段自2009年 2月 28日24时起执行新的超限运输计重收费标准。
具体标准如下:
(一)超限30%以内(含30%部分),按0.09元/吨公里计收。
(二)超限30%—100%以内(含100%部分),按0.09元/吨公里3倍线性递增到6倍计收。
(三)超限100%以上部分,按0.09元/吨公里6倍计收。
宁淮高速公路天长段原载货汽车超限计重收费标准
1、正常质量和超限30%(含30%)的车辆 | 2、超限30%—50%(含50%)的车辆 | 3、超限50%—100%(含100%)的车辆 | 4、超限100%以上的车辆 | 车货总质量超过规定的总质量限(46吨)和总轴限时,按超限比例大者计费 |
按正常车辆的计重收费标准征收 | 正常质量和超限30%部分按正常车辆的计重收费标准征收 | |||
其余部分按基本费率的2倍计收通行费 | 其余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计收通行费 | 其余部分按基本费率的4倍计收通行费 |
新标准与原标准相比,对超限运输车辆实行了更为严格的惩罚,将更加有利于超限运输的治理活动。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