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2009年03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2009004
深圳市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地方初审、专家审查、公示等程序,深圳市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长园维安电子线路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于近日取得了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0844200108、GR200844200035、GR200844200107、GR200831001367、GR200831000190及GR200844000905),发证时间为2008年12月16日,认定有效期为3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3年内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司将积极办理相关手续,尽快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