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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名称变更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基金托管人名称变更的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仲裁进展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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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09年03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2009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6年6月16日证监基金字[2006]121号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6年7月20日正式生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等四只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号),本基金管理人于2009年1月12日刊登公告,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更换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9年1月2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8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等四只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号),本基金管理人于2009年1月12日刊登公告,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更换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3层

    设立日期:1998年4月9日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总经理:范勇宏

    联系人:廖为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8806651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38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单位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
    合计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王东明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协理,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中信资本市场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北京华远经济建设公司副总经理,加拿大枫叶银行证券公司部门副经理,南方证券公司副总裁,华夏证券公司发行部副总经理等职务。

    范勇宏先生:董事、总经理,博士。曾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华北业务总监、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干部。

    王连洲先生:独立董事,学士。现已退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信托法》、《基金法》三部重要民商法律起草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和参与者。曾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印制管理局工作。

    龙涛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现任海问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副教授。曾在毕马威国际会计纽约分部从事审计和财务分析工作。

    涂建先生:独立董事,学士。现任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曾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产管理中心主任。

    滕天鸣先生:执行副总经理,硕士。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和机构理财部总经理等。

    方瑞枝女士:督察长,硕士。曾在中国金融出版社工作。

    周伟明先生:监事,硕士。现任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中心高级研究员、市场研究部经理、副总经理。曾任江苏联合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研究员、上海分部经理。

    张鸣溪先生:监事,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财务总监。曾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购业务管理部常务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瞿颖女士:监事,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部总经理助理。曾就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泰康人寿保险公司。

    2、基金经理介绍

    李广云先生:英国华威大学管理科学与运筹学硕士。曾任招商证券研究员、中信基金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2009年1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7月12日起任职),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2月4日起任职)。

    历任基金经理:2006年7月20日至2009年2月24日期间,张国强先生任基金经理。

    3、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固定收益)成员

    杨爱斌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监。

    滕天鸣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

    韩会永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副总监,华夏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夏希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唐俊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乔巍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立时间:2004年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尹东

    联系电话:010-6759500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号:HK0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升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33,689,084,000股(包括224,689,084,000股H股及9,000,000,000股A股)。2008年,中国建设银行的综合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继续同业领先,截止2008年6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586.92亿元,同比增长71.34%。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为1.72%,年化平均股东权益回报率为26.36%,分别较上年同期提高0.54个百分点和6.56个百分点,每股盈利为0.25元,同比增长0.10元。总资产达到70,577.0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96%。资产质量稳步上升,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贷款率实现双降,信贷资产质量持续改善,不良贷款率为2.21%,较上年末下降0.39个百分点。拨备水平充分,拨备覆盖率为117.23%,较上年末提升12.82个百分点。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4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及首尔设有分行,在伦敦、纽约、悉尼设有代表处。2006年12月,中国建设银行在香港收购了美国银行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美国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美国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上半年,中国建设银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世界银行500强中列第18位;被美国《福布斯》杂志评为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第69位;被英国《金融时报》评为“全球500强”第62位;在英国《金融时报》公布的全球市值500 强中列第20 位;在美国《财富》杂志全球企业500强排名中列第171位,较上年大幅提升59 位;荣获英国《欧洲货币》杂志「最佳房地产投资奖」、香港《资本》杂志「中国杰出零售银行奖」、万事达国际组织「最佳商务卡奖」、「最佳联名卡奖」、「最佳产品设计奖」和香港《财资》杂志「中国最佳托管银行」等奖项。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服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资产托管处、QFII托管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监督稽核处和投资托管团队、涉外资产核算团队、养老金托管服务团队、养老金托管市场团队、上海备份中心等12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110余人。2008年,中国建设银行一次性通过了根据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颁布的审计准则公告第70号(SAS70)进行的内部控制审计,并被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评价为“业内最干净的无保留意见的报告”,中国建设银行成为取得国际同业普遍认同并接受的SAS70国际专项认证的托管银行。

    2、主要人员情况

    罗中涛: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国家统计局、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评估、信贷、委托代理等业务部门并担任领导工作,对统计、评估、信贷及委托代理业务具有丰富的领导经验。

    李春信: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事教育部、计划部、筹资储蓄部、国际业务部,对商业银行综合经营计划、零售业务及国际业务具有较丰富相关工作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兴华、兴和、泰和、金鑫、金盛、通乾、银丰等7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华夏成长、融通新蓝筹、博时价值增长、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包括宝康消费品、宝康债券、宝康灵活配置3只子基金)、博时裕富、长城久恒、银华保本增值、华夏现金增利、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国泰金马稳健回报、银华-道琼斯88精选、上投摩根中国优势、东方龙、博时主题行业、华富竞争力优选、华宝兴业现金宝、上投摩根货币市场、华夏红利、博时稳定价值、银华核心价值、上投摩根阿尔法、中信红利精选、工银瑞信货币市场、长城消费增值、华安上证180ETF、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泰达荷银效率优选、中小企业板ETF、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华宝兴业收益增长、华富货币市场、工银瑞信精选平衡、鹏华价值优势、中信稳定债券、华安宏利、上投摩根成长先锋、博时价值增长贰号、海富通风格优势、银华富裕主题、华夏优势增长、信诚精萃成长、工银瑞信稳健成长、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诺德价值优势、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国泰金鼎价值、富国天博、融通领先成长、华宝兴业行业精选、工银瑞信红利、泰达荷银市值优选、长城品牌优选、交银施罗德蓝筹、华夏全球精选、易方达增强回报、南方盛元红利、交银施罗德增利、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宝盈资源优选、华安稳定收益、兴业社会责任、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海富通全球精选中国概念、宝盈增强收益、鹏华丰收债券、博时特许价值、华富收益增强、信诚盛世蓝筹、东方策略成长、中欧新蓝筹混合、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混合、信达澳银精华配置混合、大成强化收益债券、交银环球精选价值、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华商盛世成长股票、信诚三得益债券、长盛积极配置债券、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华安核心优选股票、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诺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东吴优信稳健债券、银华增强收益债券、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华富策略精选混合基金等89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A座8层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电话:010-82251898

    传真:010-82253378

    联系人:刘妮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王琳

    网址:www.ccb.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网址:www.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49、0755-82090817

    联系人:万丽

    网址: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电话:010-65557035、65557066

    传真:010-65557020

    联系人:朱庆玲、刘新安

    网站:http://bank.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5)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阎冰竹

    电话:010-66223251

    传真:010-66223314

    联系人:李娟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10-96169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韩星宇

    网址:www.gtja.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88、400-888-8666

    (7)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网址:www.csc108.com

    (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网址:www.newone.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26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网址:www.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各地营业部咨询电话

    (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客户服务电话:800-820-1868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李洋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10楼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0456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网址:www.ht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2)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电话:0571-85783715

    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王勤

    网址:www.96598.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1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893

    传真:025-84579879

    联系人:程高峰

    网址:www.ht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68、025-84579897

    (1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张治国

    网址:www.i618.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15)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026

    联系人:丁韶燕

    网址:www.zxwt.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A座8层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电话:010-82028888

    传真:010-82553396

    联系人:杨军智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

    注册地址: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

    办公地址: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王卫东

    联系电话:010-65890699

    传真:010-65176800

    联系人:黄伟民、陈周

    经办律师:黄伟民、陈周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成超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小东、成超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别

    本基金类别:债券型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目标是在强调本金稳妥的基础上,积极追求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回购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此类投资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可以通过参与新股申购和要约收购类股票套利等低风险的投资方式来提高基金收益水平,但此类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投资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发展环境和市场利率研判。

    (3)各子类资产的收益、风险、流动性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的前提下做出投资决策。

    2、投资管理程序

    研究、决策、组合构建、交易、评估、组合调整的有机配合共同构成了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严格的投资管理程序可以保证投资理念的正确执行,避免重大风险的发生。

    (1)研究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研究依托公司整体的债券研究平台,由固定收益部负责。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基本面和资金技术面分析、自下而上的债券信用利差分析、个券估值分析以及数量化的相对价值分析,研究员对未来市场利率和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债券类属和行业配置提出分析意见,并经公司固定收益部久期和收益率曲线决策小组、类属和行业配置决策小组讨论后形成结论。公司的股票投资部负责股票投资的研究。

    (2)资产配置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判断一段时间内证券市场的基本走势,决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等资产类别间的分配比例范围。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资产配置比例范围内,结合基金风险预算的要求,决定基金的具体资产配置。

    (3)组合构建

    基金经理根据研究员提交的投资报告,结合自身的研究判断,决定具体的投资品种并决定买卖时机,其中重大单项投资决定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4)交易执行

    交易管理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监控内容包括基金资产配置、个股投资比例等。

    (5)风险与绩效评估

    风险管理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风险和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风险报告使得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能够随时了解组合承担的风险水平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策略。绩效评估能够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收益的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可以据以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6)组合监控与调整

    基金经理将跟踪经济状况、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与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使之不断得到优化。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程序做出调整,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3、投资策略及投资组合管理的方法和标准

    本基金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走势及利率走势的综合判断,在控制利率风险、信用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等基础上,采取顺势策略控制组合久期的波动范围,充分运用各种套利策略提升组合的持有期收益率,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1)资产配置

    ①久期管理

    本基金通过宏观及利率分析,对未来的经济和利率走势进行判断。为了充分地控制利率变动风险,在组合久期管理上本基金采取顺势策略,及时对债券投资组合进行调整,组合久期调整上限不超过5年。

    ②类属配置

    本基金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债、资产支持证券和可转换债券之间的相对价值,以其历史价格关系的数量分析为依据,同时兼顾特定类属收益的基本面分析。确定整个债券组合中类属债券投资比例。

    ③期限结构配置

    期限结构配置是债券投资中资产配置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在确定组合久期后,针对收益率曲线形态特征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与期限结构配置相关的因素主要是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方向和幅度的大小,本基金将结合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 适当选择采用子弹组合、杠铃组合和梯形组合,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2)组合构建策略与方法

    在确定基准久期的配置范围和每类属资产配置的范围以后,在每一类属债券内部,本产品采取一系列策略挑选适合的债券组成策略组合。本基金产品的组合构建策略主要包括:收益率曲线的骑乘套利策略,收益率曲线的形变套利策略和收益率变动在收益率曲线上的传递策略,来充分挖掘收益率曲线动态变化而带来的潜在的投资机会,提升投资组合的相对价值;同时应用跨市场、跨品种的套利策略以及新品种、新业务带来的无风险套利策略提高投资收益,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3)债券选择标准

    ①债券的选择

    在符合本基金产品资产配置策略和组合构建策略的条件下,根据已经确定的组合久期和期限结构配置来自下而上选择债券品种,在选择具体债券品种时,考虑如下方面:

    A、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变动

    B、单个债券的收益率和基准收益率曲线的偏离

    C、债券品种的发行集中度和二级市场交易的集中度分析

    D、中央银行公开市场的直接操作情况

    ②流动性分析

    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不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双边报价券种和非双边报价券种的流动性不同,不同发行量和发行集中度的债券的流动性不同,不同信用等级的债券流动性也有差异。确定债券组合时根据流动性情况调整组合,保证核心债券组合的流动性。

    ③信用分析

    1年期以上债券,如果由国内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的信用等级为A+或同等信用,则可作为本基金的备选产品;1年期以内债券,如果由国内评估机构评估后获得该评级机构的最高信用评级,则可作为本基金的备选产品。此外,如果某债券获得了主管机构的豁免评级,可作为本基金的备选产品。

    (4)含权债券投资

    作为含权固定收益品种,国开行发行的投资人选择权/发行人选择权债券和交易所市场可转换债券均包含进可攻退可守的特征。本基金为保持纯债券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将以其纯债价值作为评价的主要标准,以期权调整后的收益率水平(OAS)为基础,纳入固定收益率品种考察。另外,由于可转换债券流动性较差,不具备询价基础,因此严格限制其投资比重。本基金限制可转换债券的投资比重不超过基金资产总值20%的比例,基金规模越小,此比例范围越小,以满足流动性需求。

    (5)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

    资产证券化产品作为固定收益证券的一种,该类产品具有如下特点:能够分享更多领域的债权资产带来的稳定收益;信用级别高且表现稳定;能获得比企业债更高的回报;流动性好。上述特点是本基金选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原因。投资该类品种,关键在于建立科学的定价模型、分析债券风险确定风险补偿,本基金结合国内资产支持证券的特点,在合理的货币利率随机模型、提前还款和坏帐预估水平以及现有中标利差及即期利率期限结构等综合条件下运用蒙特卡罗模拟进行利率路径模拟,估计提前清偿率,确定现金流量,最后用期权定价模型进行合理定价。

    (6)新股申购

    从我国未来证券市场的发展来看,新老划断之后新股发行仍然会保持一定的数量与规模。由于一、二级市场价差的存在,参与新股申购能够取得较高的固定收益。通过对过往新股发行上市的数据分析,我们发现,新股上市首日卖出,可获得股票市场无风险的固定收益。本基金作为固定收益类产品,为获得目前股票市场存在的固定收益,将在充分研究新发股票基本面的前提下,参与新股的申购, 在所得新股上市一个月内全部卖出。

    (7)要约收购类股票投资

    在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后,被收购公司股价经历快速拉升过程之后,股价逐步稳定,距离收购截止日的价格波动幅度小于2%,达到固定收益可投资范围。本基金对于要约收购类股票的投资,仅限于从固定收益的角度出发,自收购人发布要约收购后进行投资。本基金作为固定收益类产品,为获得目前股票市场存在的固定收益,将在严格测算交易成本和投资收益率,充分研究和判断要约收购人的实力和收购意愿的前提下,参与要约收购类股票的投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80%×中信全债指数+20%×税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将来如有更合适的指数推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确定变更基金的比较基准或其权重构成。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1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643,873,000.6713.94
     其中:股票643,873,000.6713.94
    2固定收益投资3,684,587,933.5679.78
     其中:债券3,684,587,933.5679.78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255,369,110.355.53
    6其他资产34,679,171.410.75
    7合计4,618,509,215.99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掘业--
    C制造业643,873,000.6719.19
    C0食品、饮料--
    C1纺织、服装、皮毛--
    C2木材、家具--
    C3造纸、印刷--
    C4石油、化学、塑胶、塑料112,822,011.513.36
    C5电子--
    C6金属、非金属531,050,989.1615.83
    C7机械、设备、仪表--
    C8医药、生物制品--
    C99其他制造业--
    D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F交通运输、仓储业--
    G信息技术业--
    H批发和零售贸易--
    I金融、保险业--
    J房地产业--
    K社会服务业--
    L传播与文化产业--
    M综合类--
     合计643,873,000.6719.19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00629攀钢钢钒34,431,188316,078,305.849.42
    2000569长城股份34,231,319214,972,683.326.41
    3000515攀渝钛业8,277,477112,822,011.513.36
    4-----
    5-----
    6-----
    7-----
    8-----
    9-----
    10-----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1,348,455,252.1040.19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652,900,000.0019.4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387,265,000.0011.54
    4企业债券875,812,500.1026.10
    5企业短期融资券724,307,000.0021.59
    6可转债83,113,181.362.48
    7其他--
    8合计3,684,587,933.56109.81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088126708邯钢CP012,600,000260,884,000.007.78
    201050905国债⑼2,219,060233,001,300.006.94
    301070707国债072,000,000220,000,000.006.56
    412601808江铜债2,373,970172,421,441.105.14
    508160308深发展021,500,000157,905,000.004.71

    6、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该报告期内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和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未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3)其他资产的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250,000.00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34,073,036.66
    5应收申购款272,300.00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83,834.75
    8其他-
    9合计34,679,171.41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25572海马转债35,421,087.911.06
    2125709唐钢转债10,282,462.450.31

    (5)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阶 段增长率

    增长率

    标准差②

    基准收益率

    基准收益率

    标准差④

    ① - ③② - ④
    2006年7月20日至

    2006年12月31日

    3.74%0.08%1.32%0.04%2.42%0.04%
    2007年1月1日至

    2007年12月31日

    21.77%0.28%-0.22%0.04%21.99%0.24%
    2008年1月1日至

    2008年12月31日

    12.72%0.28%8.51%0.08%4.21%0.20%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基金的销售服务费;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以及其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资产中列支的其它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0.6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0%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定期的审计和监察稽核监督基金销售服务费的支出和使用情况,确保其用于约定的用途。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年费率为0.40%,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的销售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申购份额计算方法为: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①持有期限在30日以内的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0.1%,基金赎回金额计算方法为,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②持有期限超过30日(含30日)的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基金赎回金额计算方法为: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3)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计算公式

    T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T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6)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7)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所收取赎回费全部归入基金资产。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0.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2、基金转换费用

    (1)由中信经典配置基金、中信红利精选基金向中信稳定双利基金的转换:

    ①均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中信经典配置基金、中信红利精选基金赎回费率一致),具体费用如下:

    持有时间赎回费率
    一年以内0.5%
    满一年(含)–不满两年0.35%
    满两年(含)–不满三年0.2%
    三年以上(含)0

    ②同一笔转换业务中包含不同持有时间的基金份额,分别按照持有时间收取相应的赎回费用。

    (2)由中信稳定双利基金向中信经典配置基金、中信红利精选基金的转换:

    ①持有期限在30日以内的中信稳定双利基金向中信经典配置基金、中信红利精选基金转换,每笔转换收取中信稳定双利基金的赎回费及所转入基金的相应申购费,具体如下:

    转换份额交易费用
    100万以下0.1%赎回费+1.5%申购费
    100万以上(含100万)-200万以下0.1%赎回费+1.2%申购费
    200万以上(含200万)-500万以下0.1%赎回费+0.8%申购费
    500万以上(含500万)0.1%赎回费+每笔500元申购费

    ②由持有期限超过30天(含30天)的中信稳定双利基金向中信经典配置基金、中信红利精选基金转换,每笔转换收取所转入基金的相应申购费,具体如下:

    转换份额交易费用
    90天(含)以下91(含)天-365天366(含)天-730天731(含)天以上
    100万以下1.5%1.25%1%0
    100万以上(含100万)-200万以下1.2%0.95%0.7%0
    200万以上(含200万)-500万以下0.8%0.55%0.3%0
    500万以上(含500万)每笔500元每笔500元每笔500元0

    (3)在中信稳定双利基金、中信现金优势基金之间的转换:

    ①由中信现金优势基金向中信稳定双利基金转换不收取任何费用;

    ②由中信稳定双利基金向中信现金优势基金转换,仅收取中信稳定双利基金的赎回费,具体费用如下:

    持有期限30天以内30天(含)以上
    赎回费率0.1%0

    (4)转换后的基金份额重新计算持有时间,转换之前的持有时间不累计计算。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08年8月25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更新了“二、释义”中与基金管理人更换有关的描述。

    (二)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相关情况。

    (三)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

    (四)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的“直销机构、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更新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

    (五)根据业务规则,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中的相关信息。

    (六)因涉及管理人更换,对“九、基金的投资”的“投资管理程序”和“投资管理组织架构”进行了更新,并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

    (七)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

    (八)根据证监会38号文的要求,更新了“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的相关描述。

    (九)删除了“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与“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重复的申购费、赎回费、转换费描述。

    (十)因基金管理人更换,相应更新了“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基金管理人的基本信息。

    (十一)更新了“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有关服务提供信息。

    (十二)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