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内,随着西安君城一期项目的开工和开盘销售、青岛汇丰名车项目开始基础施工、长沙金外滩项目开始土地整合及规划调整等工作的深入进行,标志着公司"跨区域开发"的战略部署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在京项目中,精装公寓裘马都项目2008年顺利实现了竣工入住,为公司结利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其它拟建项目在08年分别进行了规划设计、前期报审、项目开发条件落实等多项工作,并均取得了一定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按计划签约并取得长沙金外滩项目97万平方米的土地储备。
公司2008 年度主要开发项目及其进展情况如下:
①、已完工在售项目
裘马都项目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元桥国门区域,紧邻燕莎商圈、连接CBD和亚运村,占地面积约4.8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7万平方米,规划性质为住宅及商业。该项目由北京新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开发,公司享有100%权益,项目已于2008年10月全部竣工,项目销售已完成80%,部分客户已办理入住。
昆仑项目
项目地处北京燕莎商圈核心,南至亮马河及使馆区100米,东至昆仑饭店10米,距东三环路220米,西临京城俱乐部咫尺之遥,占地面积55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规划性质为酒店公寓和高档商场,是燕莎商业区内具代表性的顶级公寓及配套综合性建筑。该项目由北京华远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公司享有60%权益。项目公寓部分已销售70%,部分客户已办理入住,商场为出租经营。
企业号项目
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北京展览馆北侧,选址于享有七百年历史的明、清两代皇家御用倚虹堂码头之东,京城十八里历史文化水系的长河南岸。与北京展览馆、莫斯科餐厅、北展剧场、北展宾馆为邻。总占地面积约1.7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规划性质为写字楼项目,由六座颇具现代建筑风格、彼此相对独立又相连的建筑组成。
华远·企业号是公司主要办公地址所在地。除自用办公8000多平方米外,已基本销售完成。
②、在建项目
西安君城一期项目
位于未央区太原路南,项目总体建设规模约84万平方米,规划性质为住宅、商业,计划分五期开发。其中一期占地约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3万平方米。该项目由西安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公司享有99%权益。一期截至本报告期末正在进行地上工程结构施工。项目已于2008年11月开盘销售。
青岛汇丰名车世界项目
位于青岛市市北区东部,城市南北主干路福州北路路东、依兰路南,是集高档公寓、精品商业为一体的综合项目,占地面积约1.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7万平米。该项目由青岛市华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公司享有51%权益,截至本报告期末正在进行基础施工。
②、拟建项目
莱太项目
地处北京著名的燕莎商务中心区和正在建设中的北京第三外交使馆区核心位置,西邻城市主干道东三环路和北京国际机场高速公路的市区入口,南临美国大使馆等17个国家的驻华大使馆,并紧靠北京最大的城市绿化公园朝阳公园。项目占地面积约1.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规划性质为住宅、公寓及商业。该项目由北京金秋莱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公司享有100%权益。
西安君城二~五期项目
紧邻西安君城一期项目,占地约12.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7.5万平方米,由西安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公司享有99%权益。
西安1001厂项目
项目位于西安市南二环外,雁塔区小寨西路与含光路交汇处东南角,地处西安城南文化教育区,是城市第二大商圈小寨商圈的西门户。项目占地约2.7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是一个集购物、休闲、娱乐、餐饮、商务、公寓一体的国际时尚文化主题的新都市生活综合项目。该项目由西安立丰御海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公司享有80%权益。
长沙金外滩项目
位于长沙市湘江大道,总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7万平方米, 拟建为包括住宅、酒店式公寓、商业、写字楼和酒店在内的,以旅游、观光、办公、住宿及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该项目由长沙地韵投资有限公司、长沙人韵投资有限公司、长沙橘韵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负责开发,公司分别享有三个公司86%权益。
以上拟建项目2008年主要进行了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规划设计等工作。
(2)、主要下属公司情况说明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之后,公司下属唯一一家子公司为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北京置业"),且由公司全资持有。北京置业投资参股和控股了多家子公司,其中包括北京新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远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项目开发公司。公司的多个项目均通过这些下属公司负责开发。
报告期内公司形成主要利润来源的下属公司情况如下:
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
原名北京首旅华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8年进行了增资和更名,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销售,2008年度主要经营开发企业号项目。资产总额为363,673.75万元,收入总额为32,870.68万元,占收入总比为14.58%;利润总额为12,163.36万元,实现净利润9,351.22万元,占净利润总比为21.88%。
北京新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销售,经营开发裘马都项目。公司所占权益比例为100%。2008年度资产总额为162,062.69万元,收入总额为133,917.05万元,占收入总比59.40%;利润总额为39,272.57万元,实现净利润29,698.60万元,占净利润总比69.49%,为2008年度利润主要来源公司。
北京华远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销售,经营开发昆仑公寓项目。公司所占权益比例为60%。2008年度资产总额为44,489.53万元,收入总额为34,951.78万元,占收入总比为15.50%;利润总额为4,265.10万元,实现净利润3,091.77万元,占净利润总比为7.23%。
北京华远盈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销售,目前经营租赁盈都大厦。公司所占权益比例为100%。2008年度资产总额为29,838.30万元,收入总额为4,617.75万元,主要是盈都大厦的租赁收入,占收入总比为2.05%;利润总额为797.29万元,实现净利润597.97万元,占净利润总比为1.40%。
4、财务状况分析
(1)主要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指标比较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主要原因 |
货币资金 | 59,310.31 | 114,163.24 | -54,852.93 | -48.05% | 为本期支付项目开发费用和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
应收账款 | 0.00 | 419.83 | -419.83 | -100.00% | 应收款项收回 |
其他应收款 | 48,081.15 | 74,762.00 | -26,680.85 | -35.69% | 本期收回部分欠款所致 |
固定资产 | 14,930.25 | 857.76 | 14,072.49 | 1640.61% | 本期子公司华远置业将其开发产品-华远企业号B座和C座转为自用固定资产 |
短期借款 | 2,800.00 | 45,000.00 | -42,200.00 | -93.78% | 本期偿还到期借款所致 |
应付账款 | 5,228.97 | 12,368.75 | -7,139.78 | -57.72% | 本期支付部分工程款所致 |
预收账款 | 120,645.21 | 224,664.26 | -104,019.05 | -46.30% | 前期预售房本年办理入住结转收入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63,874.53 | 14,395.05 | 49,479.48 | 343.73% | 本期向股东华远集团借款及收购长沙项目按协议尚未付完全款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1,000.00 | 53,000.00 | 38,000.00 | 71.7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 |
长期借款 | 32,788.24 | 112,972.94 | -80,184.70 | -70.98% | 归还银行贷款及重分类转至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7,812.91 | 50,085.80 | 27,727.11 | 55.36% | 按重组方案合并调整所致 |
资本公积 | 0.00 | 292.08 | -292.08 | -100.00% | 按重组方案合并调整所致 |
盈余公积 | 1,449.60 | 9,961.60 | -8,512.00 | -85.45% | 按重组方案合并调整所致 |
未分配利润 | 75,451.27 | 49,970.46 | 25,480.81 | 50.99% | 利润增加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54,713.78 | 110,309.94 | 44,403.84 | 40.25% | 按重组方案合并调整增加,以及本期新增净利润 |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主要原因 |
营业收入 | 225,602.72 | 69,735.20 | 155,867.52 | 223.51% | 本期裘马都、昆仑项目确认销售收入所致 |
营业成本 | 139,613.36 | 50,151.48 | 89,461.88 | 178.38% | 本期裘马都、昆仑项目确认收入结转成本所致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4,104.16 | 3,835.24 | 20,268.92 | 528.49% | 本期销售收入增长相应税金随之增长所致 |
投资收益 | 8,305.66 | 48,780.27 | -40,474.61 | -82.97% | 本年较上年减少了股权处置收益所致 |
营业利润 | 54,484.55 | 47,646.99 | 6,837.56 | 14.35% | 本期利润增加 |
所得税费用 | 13,666.02 | 17,235.30 | -3,569.28 | -20.71% | 本年税率降至25%所致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0,403.84 | 30,613.47 | 9,790.37 | 31.98% | 本年利润增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259.97 | 81,194.51 | -46,934.54 | -57.81% | 继续投入项目建设所致 |
(2)、总体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是房地产开发销售,继续加大在建项目的开发建设和土地储备投资。截止2008年底,资产总额为488,982万元。公司资产质量优良,存货、投资性房地产等具备较强升值能力的经营性资产占总资产的66%,其他资产除货币资金外,大部分为流动性较强的应收款项。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较好的盈利,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65,909万元,比上年末增长31%。年末资产负债率为66%,呈不断下降趋势。截止2008年底,公司负债总额为323,073万元,其中不需要对外实际现金支付的预收账款为120,645万元,占负债总额的37%;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合计126,58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39 %,其中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93,800万元,占金融机构借款的74 %,长期借款 32,788万元,占金融机构借款的26%,公司的负债水平和结构比较合理。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继续增加。截止2008年底,营业收入达225,603万元,比上年末增长224%,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新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裘马都项目于报告期内达到了收入确认条件。同时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0,404万元,同比增幅32%,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34,26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约90,017万元,满足了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同时保证了公司顺畅的资金运作和偿债能力。
5、公司管理建设
2008年公司启动了企业文化咨询项目,梳理确定了 “诚信、责任、坚韧、进取”的企业价值观、“总体最优、价值创造、高效执行”的工作理念以及“责任地产、品质建筑”的企业使命;开展了公司品牌建设研究,明确了“责任地产、品质建筑”的华远地产品牌形象。同时,以“整合资源、优化运营体系、促进团队成长”为目标,研究、确定了“地产总部—城市公司”的“两级管控”模式。
在核心竞争力的培养上,为更好地保证建筑品质,公司一方面持续推进产品标准的执行,另一方面重点进行了产品、技术及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的研究工作;继续开展“业权分配”、“工程保证担保”、“客户满意度提升”、“战略合作”等多项工作,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6、2009年公司经营情况展望
(1)、外部环境及行业趋势
2008年,在房地产行业进行理性回归的同时,又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在此国际宏观经济下行的背景下,中国房地产市场已开始进入全面下调的深度调整期。2008年11月份,随着国家和地方一些购房利好政策的出台,购房税费和贷款利率下调幅度加大,一定程度刺激了市场需求的释放,但是市场整体形势依然低迷。在长期看好、短期不乐观的大环境下,2009年的房地产市场的彻底回暖尚待一定时间。但同时应该看到,由于我国的经济高速增长、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等长期基础的存在,房地产行业作为支柱行业的地位不会改变,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空间仍然很大。2009年,随着政府限价房等低端产品的陆续入市,房地产产品竞争格局将产生巨大变化,国内房地产企业都将面临重大挑战。
2009年公司将审时度势,在保证资金平衡的基础上保持适度发展规模,同时公司将不断提高综合管理水平、提升开发效益、提高公司开发产品的品质,变挑战为机遇。同时,进一步加强市场调研,寻找可能出现的潜在机遇,谨慎投资,在资金保证安全的基础上保持适度的开发规模。
(2)、公司未来发展的风险分析及对策
政策风险:2008年四季度,国家针对房地产行业政策进行了由持续从紧到刺激房地产消费的方向调整,针对宏观经济形势,中央及各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内需,加大基础建设投资,保持房地产行业稳步发展的调控政策,这些利好政策效果将会在2009年得以逐步显现。因此,2009年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形势,加强对政策的研究及跟踪,深入分析影响开发的各项政策因素,降低政策风险对公司经营影响的同时,充分把握时机,利用政策变化带来的新的机遇,找出公司在土地储备、项目开发、市场销售方面的应对策略,确保公司稳健发展,并实现预期收益。
市场风险:当前房地产市场出现了购房人对于市场预期的悲观判断,市场信心缺失造成市场销量的大幅下挫,但随着政府利好政策的逐步落实,将不断刺激市场需求的释放,重振市场信心。对此,公司将根据市场及政策的变化,针对开发项目所处的不同开发阶段,分别分析应对策略,积极、快速进行市场应变;以适应本阶段市场需求为准则,制定行动方案。在为客户、为社会创造出更多、更好、并具有高附加值的产品的同时,合理规避市场风险。
财务风险:针对市场销售回款进度仍然在一定时间内比较迟缓的现状,公司也充分认识到了保持合理的现金流量对公司经营的重要性。为此,在09年的经营过程中,公司仍将采取谨慎策略,一方面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节奏,加强全过程成本管理,做好现金流动态规划和支出计划;另一方面采取措施,加大在售项目销售及回款力度;以降低财务风险。同时,在政策及市场允许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多元渠道融资,结合公司自有资金以保证对公司持续、稳步发展的支持。
(3)、2009年经营计划
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如下:
2009 年公司主要开发项目总建筑规模232万平方米,计划开工面积48.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2.5%。其中新开工22.7万平方米。全年无竣工项目。
2009年度计划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如下:
北京莱太项目新开工约10万平方米;
青岛汇丰名车世界项目复工8.7万平方米;
西安君城一期本年复工17.2万平方米、新开约0.7万平方米(配套学校);
西安君城二期本年新开工约12万平方米;
西安1001厂项目、长沙金外滩项目进行项目开发前期准备工作,视工作进展安排项目启动工作。
2009年在售项目为北京裘马都项目、北京昆仑公寓项目、北京莱太项目、西安君城一期项目及青岛汇丰名车世界,其中,北京莱太项目、青岛汇丰名车世界项目为2009年将新开盘销售项目。
7、2009年公司投资计划
(1)、股权投资:
公司计划向子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增资4亿元,使其注册资本扩大到10亿元,以便于其开展业务。
(2)、房地产直接投资: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2009年经营计划,2009年公司计划房地产直接投资总额约19-21亿元。其中,在建及已完工项目约9亿元,主要包括:西安君城一期项目、青岛汇丰名车世界项目、北京裘马都项目、昆仑项目等;拟建项目约7亿元,主要包括:北京莱太项目,西安君城二~五期项目、西安1001厂项目,长沙金外滩项目等;新项目拓展约3-5亿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具体执行2009年度投资计划,并给予如下具体授权:
1、在不超出年度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授权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各项目之间的投资。
2、授权董事会视公司2009年度资金情况及项目拓展需要,在不超过年度投资计划20%的范围内增加总投资。
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1) | 期初金额 (2)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4) | 本期计提的减值 (5) | 期末金额 (6) |
金融资产 | |||||
其中: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98.36 | -95.73 | 145.69 | ||
其中:衍生金融资产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金融资产小计 | |||||
合计 | 198.36 | -95.73 | 145.69 |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或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利润率 (%)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增减(%) |
分行业 | ||||||
房地产 | 2,253,154,426.31 | 1,396,133,556.48 | 38.04 | 235.85 | 182.39 | 增加11.73个百分点 |
其他 | 2,872,740.98 |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北京地区 | 2,256,027,167.29 | 223.51 |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投资均通过向下属公司增加注册资金投入来完成,其中包括向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增资45,231万元,向西安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4,590.22万元,向长沙人韵投资有限公司增资8,056万元,向长沙地韵投资有限公司增资11,704万元,向长沙橘韵投资有限公司增资17,328万元。所增投的注册资金均由各下属公司用于所属项目开发建设。报告期内具体投资额见下表: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额 | 86,909 |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额比上年增减数 | 24,569 |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额增减幅度(%) | 39.41 |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08年度合并利润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4,038,394.32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754,512,668.99元。公司200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60,744.41元,加母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21,395,077.37元,母公司2008年可供分配利润总计为217,234,332.96元。根据《公司章程》按本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 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17,234,332.96元。
公司拟定的分红预案为:以母公司为主体进行利润分配,按2008年12月31日公司778,129,126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94,532,281.50元。本次分红方案实施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22,702,051.46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分红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除日常业务必须的为购房客户提供的按揭担保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未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也未对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9,588万元,主要为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向北京华远盈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余额为14,588万元(同时以盈都大厦D座D110室抵押担保);北京新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与北京市华远集团共同担保),担保余额为35,000万元。无逾期担保事项。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7.4.3 2008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08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三、北京市华远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四、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其通过接受北京华远五位股东对名流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补偿股份而获得的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 三、依承诺履行。 四、依承诺履行。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同上一至三条 | 同上一至三条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一、除上述承诺外,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华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还出具了如下承诺:1、避免同业竞争;2、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3、与上市公司“五分开”,确保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4、不违反“证监发[2005]120号文”及“证监发[2003]56号文”;5、严守新增股份的锁定期;6、向上市公司无偿转让“华远”商标使用权。 二、另外,因重大资产重组截至吸收合并基准日2006年10月31日北京华远存在两个约1000万元标的的诉讼尚未了结,北京华远原五位股东承诺如果上述诉讼造成北京华远的损失,将由五位股东按照各自所占北京华远股权比例承担全部责任,弥补因上述诉讼造成的全部损失。 | 一、依承诺履行。 二、目前该2件诉讼尚未了结,待了结后如对本公司造成损失,五位股东将严格履行承诺,承担相关损失。原北京华远五位股东已同意:按各自持股比例预留2008年度来自公司的分红所得合计1,000万元在公司账户中,用于公司因上述诉讼可能产生的损失。待这两个诉讼结案后,若公司因诉讼实际产生的损失大于1,000万元,由原北京华远五位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补给公司;若公司因诉讼实际产生的损失少于1,000万元,由公司按各自持股比例退回原北京华远五位股东。 |
7.6.2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披露原北京华远两项诉讼案件,现将后续情况说明如下:
1、尚都国际项目刘国立一案:公司下属公司北京建华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华置地”)向刘国立出售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甲8号尚都国际中心A座的八套房屋(1801、1805、1806、1807、1808、1809、18015和18016),因为刘国立与第三方的经济纠纷被法院查封。因房屋尚未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建华置地需要向银行承担担保责任;建华置地享有对刘国立的追偿权,已就该等债权的追偿陆续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相关各项诉讼进展如下:
(1)2008年4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际大厦支行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国立偿还尚都1808、1809号两套房屋全部银行按揭款共计约524万元,建华置地承担担保责任。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截至本报告日,尚未有结果。
(2)2008年4月28日,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国立偿还尚都1805号房屋全部银行按揭款共计约300万元,建华置地承担担保责任,此案于2008年6月12日开庭,经朝阳法院审理,一审判决免除建华置地的担保责任,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3)2008年6月,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西城区支行向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国立偿还尚都1812号房屋全部银行按揭款共计约320万元,建华置地承担担保责任。此案于2008年7月7日开庭,经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判决免除建华置地的担保责任。
(4)2008年11月,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宁寺支行向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国立偿还尚都1816号房屋全部银行按揭款共计约312万元,建华置地承担担保责任,此案于2008年12月18日开庭,经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判决免除建华置地的担保责任。
(5)2008年11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向北京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刘国立偿还尚都1807号房屋全部银行按揭款共计约220万元,建华置地承担担保责任,此案于2009年1月12日开庭,北京仲裁委尚未出具裁决书。
(6)2008年11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向北京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刘国立偿还尚都1815号房屋全部银行按揭款共计约199万元,建华置地承担担保责任,此案于2009年1月12日开庭,北京仲裁委尚未出具裁决书。
2、后海北沿27号院一案(此案未列明标的)
2006年6月,原告蔡潜向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北京华远列为被告,申请法院拆除其私有房院内鸦儿胡同54号院内的违章建筑。2006年11月20日,北京西城法院以该建筑对被申请人生活造成影响为由,判决北京华远将房屋直接交予被申请人,并由蔡潜补偿北京华远380万。北京华远于2006年12月4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审判决,2007年4月26日,二审法院做出了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后因北京华远认为原审法院存在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等错误,故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07年7月,北京市高院以原审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且适用法律错误,要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再审,同时中止了原判决执行。2008年12月15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原审认定事实不清且判决结果超出原告诉讼请求等原因,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并将该案发回西城区人民法院重审。目前此案尚未开庭审理。
由于上述两个未结诉讼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基准日2006年10月31日之前发生,原北京华远五位股东已同意承担该诉讼可能给本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为此,北京华远五位股东将按各自持股比例预留2008年度来自本公司的分红所得合计1000万元在本公司账户中,用于补偿本公司因上述诉讼可能产生的损失。待这两个诉讼结案后,若本公司因诉讼实际产生的损失大于1000万元,由原北京华远五位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补给本公司;若本公司因诉讼实际产生的损失少于1000万元,由本公司按各自持股比例退回原北京华远五位股东。
除此之外公司无任何其他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9 公司是否披露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否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8.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等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并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08年度公司严格依法运作,各项决策合法有效,公司内控制度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状况良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维护公司利益。
8.2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行为严格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和公正的。
8.3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自1998年以来无募集资金,也没有募集资金使用延续到报告期的情况发生。
8.4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以增发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完成后公司原有资产、负债全部转出,原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产、负债转入,公司变更为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并具有了较强的综合实力与长期发展能力。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及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8.5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9 财务会计报告
9.1 审计意见
财务报告 | □未经审计 √审计 |
审计意见 | √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标意见 |
审计意见全文 | |
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4楼 2009年3月4日 |
9.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593,103,081.50 | 1,141,632,380.0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456,888.01 | 1,983,607.71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3 | 4,198,284.00 | |
预付款项 | (七)、5 | 6,990,282.18 | 7,174,088.1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七)、4 | 480,811,521.07 | 747,619,999.7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6 | 2,726,443,977.63 | 3,054,244,968.9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3,808,805,750.39 | 4,956,853,328.5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8 | 340,738,128.20 | 355,898,175.68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9 | 499,238,724.51 | 507,877,472.81 |
固定资产 | (七)、10 | 149,302,459.09 | 8,577,576.68 |
在建工程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11 | 255,371.69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12 | 46,782,083.37 | 43,759,234.07 |
长期待摊费用 | 72,687.6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13 | 44,948,494.78 | 83,868,051.3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81,009,889.95 | 1,000,308,569.93 | |
资产总计 | 4,889,815,640.34 | 5,957,161,898.5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15 | 28,000,000.00 | 450,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16 | 52,289,664.51 | 123,687,462.91 |
预收款项 | (七)、17 | 1,206,452,104.69 | 2,246,642,644.0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18 | 873,751.92 | 958,125.24 |
应交税费 | (七)、19 | 66,485,905.01 | 59,607,020.23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七)、20 | 638,745,256.50 | 143,950,473.08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21 | 910,000,000.00 | 530,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902,846,682.63 | 3,554,845,725.4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七)、22 | 327,882,426.14 | 1,129,729,432.20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3 | 312,451.9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27,882,426.14 | 1,130,041,884.13 | |
负债合计 | 3,230,729,108.77 | 4,684,887,609.59 |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七)、24 | 778,129,126.00 | 500,858,000.00 |
资本公积 | (七)、25 | 2,920,822.51 | |
减:库存股 | |||
盈余公积 | (七)、26 | 14,495,979.63 | 99,615,979.6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27 | 754,512,668.99 | 499,704,578.16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47,137,774.62 | 1,103,099,380.30 | |
少数股东权益 | 111,948,756.95 | 169,174,908.63 | |
股东权益合计 | 1,659,086,531.57 | 1,272,274,288.93 | |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 4,889,815,640.34 | 5,957,161,898.52 |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绍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焦瑞云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0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3,893,388.30 | 761,896,045.3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983,607.71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八)、1 | ||
预付款项 | 1,178,861.00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八)、2 | 339,183,966.92 | 2,082,467,253.92 |
存货 | 155,600,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363,077,355.22 | 3,003,125,767.97 |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八)、3 | 646,782,083.37 | 1,059,844,925.59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588,759.48 | ||
在建工程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255,371.69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61,775.8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46,782,083.37 | 1,068,250,832.59 | |
资产总计 | 1,009,859,438.59 | 4,071,376,600.5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5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72,810.55 | ||
预收款项 | 38,000,000.00 | ||
应付职工薪酬 | 888,978.62 | ||
应交税费 | 137,606,219.13 |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140,475,957.3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80,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147,043,965.6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95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12,451.9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50,312,451.93 | ||
负债合计 | 3,097,356,417.56 |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778,129,126.00 | 500,858,000.00 | |
资本公积 | 2,920,822.51 | ||
减:库存股 | |||
盈余公积 | 14,495,979.63 | 99,615,979.63 | |
未分配利润 | 217,234,332.96 | 370,625,380.86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股东权益合计 | 1,009,859,438.59 | 974,020,183.00 | |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 1,009,859,438.59 | 4,071,376,600.56 |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绍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焦瑞云
合并利润表
200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28 | 2,256,027,167.29 | 697,352,023.96 |
其中:营业收入 | 2,256,027,167.29 | 697,352,023.96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793,280,902.09 | 709,855,213.40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28 | 1,396,133,556.48 | 501,514,838.6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七)、29 | 241,041,564.50 | 38,352,366.45 |
销售费用 | 41,955,854.17 | 65,488,336.80 | |
管理费用 | 82,288,186.00 | 65,949,122.42 | |
财务费用 | 28,138,410.95 | 38,043,122.40 | |
资产减值损失 | (七)、32 | 3,723,329.99 | 507,426.66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30 | -957,338.99 | 1,170,431.9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31 | 83,056,572.94 | 487,802,685.5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44,845,499.15 | 476,469,928.03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33 | 7,977,391.06 | 9,919,901.86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34 | 496,387.39 | 32,310.82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 89,967.39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52,326,502.82 | 486,357,519.07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35 | 136,660,232.27 | 172,353,032.7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5,666,270.55 | 314,004,486.3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04,038,394.32 | 306,134,698.95 | |
少数股东损益 | 11,627,876.23 | 7,869,787.35 | |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8 | 0.6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8 | 0.61 |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绍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焦瑞云
母公司利润表
200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营业收入 | (八)、4 | 190,882,400.00 | 15,465,671.19 |
减:营业成本 | (八)、4 | 156,640,675.25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1,664,432.00 | 850,611.92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27,762,895.92 | 37,736,919.69 | |
财务费用 | -1,375,477.05 | -861,482.57 | |
资产减值损失 | 2,267,911.89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32,066.44 | 1,170,431.9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八)、5 | 81,273.56 | 479,429,402.0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160,919.00 | 456,071,544.17 | |
加:营业外收入 | 174.59 | 48,389.77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015.36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160,744.41 | 456,109,918.58 | |
减:所得税费用 | 148,007,008.0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60,744.41 | 308,102,910.57 |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绍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焦瑞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0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00,168,557.55 | 2,501,522,383.6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38 | 1,889,058,560.88 | 3,093,548,202.1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89,227,118.43 | 5,595,070,585.7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19,523,953.16 | 851,806,591.3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下转C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