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二OO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在召开期间无新增、否决或变更议案事项。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以下简称“公司”)二OO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3月5日上午9时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双碑嘉陵宾馆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公司股份254,302,823 股,占股本总额687,282,040股的37.001%,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185,542,636股,占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185,542,636股的100%,占股本总额687,282,040股的27.0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68,760,187股,占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501,739,404股的13.70%,占股本总额687,282,040股的10.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龚兵先生主持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选举黄埔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董事陈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于2009年2月12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去董事职务的报告,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黄埔先生担任董事职务,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254,302,8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有效通过。
2、关于向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在该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已经回避,未参加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未计入有效表决的总数。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有效通过。
3、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彭毅先生、陈卫东先生因工作原因,于2009年2月12日向监事会递交辞去监事职务的申请。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韩金科先生、吴卫刚先生担任监事职务,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
(1)选举韩金科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54,302,8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有效通过。
(2)选举吴卫刚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54,302,8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有效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重庆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振海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二00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