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梅雁终止转让子公司股权
2009年03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应尤佳
⊙本报记者 应尤佳
*ST梅雁今日披露,公司终止向广西投资集团转让股权。
2009年2月10日,公司与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书》,拟将公司所持有的广西柳州市桂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1.3亿元股权(占该公司股份的61.9%)和广西融水古顶水电有限责任公司1.66亿元股权(占该公司股份的95.4%),转让给广西投资集团。
3月5日,公司收悉广西投资集团《关于终止<股权转让意向书>的函》,该公司决定不再就该项股权转让事项开展下步的转受让工作。因此,该《股权转让意向书》在有效期满后,全部条款自然失效,股权转让事宜就此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