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俊钦所持部分ST金泰被司法变卖还债
2009年03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陈建军
⊙本报记者 陈建军
虽然被拘的“首富”兄弟案情尚未明朗,但黄光裕胞兄黄俊钦所持ST金泰部分股权已被处置。ST金泰今天公告说,公司接第四大股东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其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变卖新恒基房地产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847240股,上述股票的变卖款项扣划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至此,新恒基房地产所持ST金泰的全部股份均被处置完成。在ST金泰股改完成之初,新恒基房地产持有ST金泰802.13万股,占其总股本的5.42%。新恒基房地产持有的ST金泰5.42%股份到现在一股不剩,事涉ST金泰的贷款担保。
2001年7月23日,ST金泰与中国工商银行济南高新支行签有6420万元借款合同。因不能如期归还原借款,2003年4月28日,经协商与济南高新工行重新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6420万元,用于借新还旧。在这次借新还旧操作过程中,新恒基房地产为该笔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此后,济南高新工行上述借款及新恒基房地产担保纠纷一案,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除了通过新恒基房地产持有ST金泰股份外,黄俊钦还通过旗下的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ST金泰17.38%股份。新恒基房地产所持802.13万股ST金泰被法院裁定变卖,显示“首富”兄弟的资产处置已掀开一角。在那之前,新恒基房地产一账户中的406.21万元已经被山东方面划扣。
就在3月4日,ST金泰刚刚公告“失踪”20日的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新文在协助北京市公安局调查。去年,先是有“首富”之称的黄光裕被警方带走调查,随后黄俊钦也在11月26日被警方带走。截至目前,“首富”兄弟案情尚未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