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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企业名称变更的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2月份主营产品销售数据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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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03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临2009-00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09年3月6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9年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文标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8名,实到18名(亲自出席15名。委托他人出席3名,卢志强董事和史玉柱董事书面委托王玉贵董事代行表决权,吴志攀董事书面委托张克董事代行表决权)。9名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的决议

      会议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前进行换届。换届后新当选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的决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19名,具体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股东董事候选人9名:

      张宏伟、卢志强、刘永好、王玉贵、陈建、黄晞、史玉柱、王航、王军辉

      独立董事候选人7名:

      高尚全、张克、王联章、王松奇、梁金泉、唐功远、王立华

      执行董事候选人3名:

      董文标、洪崎、梁玉堂

      因为获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超过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确定的人数,所以将在股东大会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6名独立董事,即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同意,并按应选人数界限实行后位淘汰,以得票多者当选。

      会议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附件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附件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决议

      会议同意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原《公司章程》第127款:“董事会由1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

      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本行董事会中由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的人数应不少于2名。”

      修订为:“董事会由1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若干人。

      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本行董事会中由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的人数应不少于2名。”

      (2)原《公司章程》第152条:“本行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修订为:“本行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若干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3)原《公司章程》第189条:“监事会设提名委员会,由提名委员会负责广泛征求股东意见及收集提名提案,并对提名人是否符合《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担任商业银行监事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后报监事会审议,由监事会以提案方式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如对监事候选人名单有异议,有权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提出新的提案,由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任职资格,并报监事会决定是否提请股东大大会审议。”

      修订为:“监事会设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广泛征求股东意见及收集提名提案,并对提名人是否符合《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担任商业银行监事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后报监事会审议,由监事会以提案方式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如对监事候选人名单有异议,有权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提出新的提案,由监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查任职资格,并报监事会决定是否提请股东大大会审议。”

      (4)原《公司章程》第200条:“本行监事会下设监督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

      修订为:“本行监事会下设监督委员会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5)原《公司章程》第202条:“监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监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监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监事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监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监事的人选;

      (四)对由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建议;

      (五)监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修订为:“监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监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监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监事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监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监事的人选;

      (四)对由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建议;

      (五)研究和拟定监事的薪酬政策与预案,经监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六)监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6)原《公司章程》第203条:“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本行承担。”

      修订为:“监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本行承担。”

      (7)原《公司章程》第228条:“本行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修订为:

      “本行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本行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本行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在盈利年度应当分配股利。

      本行年度利润分配时,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本行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上述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综合授信的决议

      会议同意对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30亿元,期限1年。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决议于2009年3月23日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1)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的议案;

      (2)关于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议案;

      (3)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的议案;

      (4)关于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的议案;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

      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7日

      附件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股东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宏伟,男,1954年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曾任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卢志强,男,1952年出生,硕士,研究员。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泛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泛海资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曾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监事长、监事长。

      刘永好,男,1951年出生,大学专科,高级工程师。现任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六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副会长、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曾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

      王玉贵,男,1951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总经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海商法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仲裁员。

      陈建,男,1958年出生,硕士。现任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编辑、人民日报社农村部记者、中国扶贫基金会副秘书长、国务院研究室处长。

      黄晞,女,1962年出生,大学专科,现任厦门福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海外联谊会名誉会长。曾任厦门福信房地产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厦门福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厦门福信光电集成有限公司董事长。

      史玉柱,男,1962年出生,硕士。现任巨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巨人网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征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四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珠海巨人高科技集团公司董事长、四通控股有限公司CEO。

      王航,男,1971年出生,硕士。现任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联华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威科(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新希望集团金融事业部首席运营官。

      王军辉,男,1971年出生,博士。现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第十届全国青联委员,第九届北京市青联委员。曾任信息产业部第六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尚全,男,1929年出生,大学本科,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董事局主席、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副理事长、浙江大学管理学院院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国家体改委副主任、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办公室主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委员和经济组组长。

      张克,男,1953年出生,大学本科,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首席合伙人、北京信永方略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副会长、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中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信集团中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部门经理、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永道国际合伙人、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永道中国副执行董事、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

      王联章,男,1957年出生,硕士、大学客座教授。现任恒基中国地产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恒基兆业地产集团副主席暨恒基中国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全国政协委员李家杰先生高级顾问、纽约人寿环球保险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日本东京银行香港分行信贷部副经理、加拿大皇家银行中国区副代表、华南区代表、上海分行长兼中国区主管、瑞士联合银行高级中国业务顾问、执行董事、中国债务资本市场主管、香港恒生银行总行大中华业务总裁、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大中华区企业及投资银行董事总经理。

      王松奇,男,1952年出生,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副所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交银施罗德基金独立董事、北京创业投资协会会长、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曾任中国人民大学财经系金融教研室主任。

      梁金泉,男,1940年出生,大学。现任第11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在中科院、中央党校、中组部、中宣部、中央书记处、中央办公厅任胡耀邦同志秘书;曾任中直机关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中直机关党委研究室主任、中直机关党委常委、研究室主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长、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八届、九届、十届全国政协常委、副秘书长、党组成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中央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唐功远,男,1956年生,硕士,资深顾问。现任国际商业机器有限公司(IBM)大中华区法律顾问、经理、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王立华,男,1963年出生,硕士,法学兼职教授。现任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北京市人民政府第八届市政府专家顾问团顾问。曾任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

      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文标,男,1957年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曾任河南金融管理学院副院长、交通银行郑州分行行长、党组书记、交通银行董事、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党委书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洪崎,男,1957年出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行长、党委副书记。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主任科员、中国人民大学证券研究所副所长、交通银行北海分行行长、党组书记、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主任、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总经理、党支部书记。

      梁玉堂,男,1957年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党委委员。曾任河南金融管理学院管理教研室主任、交通银行郑州分行豫通公司副总经理、交通银行郑州分行豫通房地产开发投资公司总经理、中国民生银行资金计划部总经理、金融同业部总经理、北京管理部总经理、中国民生银行行长助理。

      附件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高尚全、张克、梁金泉、王联章、王松奇、唐功远、王立华,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人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者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 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高尚全、张克、梁金泉、王联章、王松奇、唐功远、王立华

      2009年3月5日

      附件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高尚全、张克、梁金泉、王联章、王松奇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附件),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人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者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 号)的规定。

      包括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被提名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 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5日

      提名人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现就提名王立华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附件),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人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者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 号)的规定。

      包括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被提名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 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2009年3月5日

      提名人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张克、高尚全、梁金泉、王联章、唐功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附件),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人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者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 号)的规定。

      包括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被提名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 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9年3月5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临2009-00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9年3月6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9年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滌岩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9名,实到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的决议

      为与公司董事会换届保持同步与协调,以更有利于监事会今后工作的开展,会议同意,公司监事会进行提前换届。新当选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外部监事候选人名单的决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关于股东监事、外部监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由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外部监事候选人6名,具体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股东监事候选人4名:

      张迪生、鲁钟男、邢继军、韩建旻

      外部监事候选人2名:

      王梁、徐锐

      会议同意将上述监事候选人名单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附件: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外部监事候选人简历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的职工监事将由本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方式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3月7日

      附件: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外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迪生,男,1955年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香港四通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首席运营官、执行董事;四通集团公司党委书记;中国民生银行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曾任北京经济学院工业经济系副主任;北京经济学院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四通集团公司执行副总裁、常务副总裁。

      鲁钟男,男,1955年出生,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民生银行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处长;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分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副行长;新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邢继军, 男,196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哈尔滨投资集团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哈尔滨市土地局办公室副主任、法规监察处负责人;哈尔滨投资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哈尔滨哈投供热有限公司董事长;哈尔滨太平供热有限公司董事长;哈尔滨华尔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哈发热力公司董事长。

      韩建旻,男,1969年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曾任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科员;北京中洲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兼职监事。

      2、外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 梁,男,1942年出生,大学,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国民生银行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东莞市凤岗雁田企业发展公司董事。曾任昆明铁路局财务处科员、副科长、科长、副处长;中科院广州分院财务处处长;广州花城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广州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广州商汇经济发展总公司董事长;广州新联公司董事长;中国民生银行第一至四届监事会监事。

      徐 锐,女,1945年出生,大学本科。现任中国民生银行第四届监事会外部监事。曾任南京市江浦县陡岗中学教师;中国银行南京分行科员;中国银行纽约分行业务主管;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信托咨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信贷部副经理、经理;中国银行南京市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审计部主任兼法律部主任;中国光大银行监事会监事长。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 临 2009—00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重要指示:

      股权登记日:2009年3月13日(星期五)

      会议报名日:2009年3月19日(星期四)

      会议召开日:2009年3月23日(星期一)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3月23日(星期一)上午9:00在北京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和会期:

      时间:2009年3月23日(星期一)上午9:00。

      地点:北京友谊宾馆嘉宾楼5号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

      会期:半天

      (二)会议议题:

      (6)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的议案;

      (7)关于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议案;

      (8)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的议案;

      (9)关于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

      有关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出席会议资格:

      1、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有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为:截止2009年3月13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持单位证明、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3月19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嘉宾楼

      (五)其它事项:

      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方法:

      公司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嘉宾楼(100873)

      联系人:李蓓蓓、周芳

      联系电话:010—68946669-5807、5811, 68496790

      传真:010—68466796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日期:2009年    月    日

      委托人股东帐号: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