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06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6】223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7年1月24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9年1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8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2007年1月24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设立日期: 2003年4月3日
法定代表人:符学东
联系电话:021-50478080
联系人:童鹭榕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目前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1% |
德国安联集团 | 49%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1)符学东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分配司副处长,国泰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Bruce Kho(许耀发)先生,副董事长,注册会计师。历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分公司亚太区行政总裁,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公司(AGI)亚太区董事长。
(3)先江先生,董事,德国基尔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历任德累斯登银行德国法兰克福总部机构投资银行部投资顾问,机构资产管理资深投资顾问,机构资产管理驻远东区代表,德累斯登银行德国法兰克福总部业务发展部资深经理,台湾德盛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担任安联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中国业务发展负责人。
(4)庹启斌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君安证券营业部经理,君安证券资产管理公司研究部经理,君安证券香港公司研究策划部经理,君安证券经纪管理部总经理,君安证券债券部总经理,君安证券副总裁。现同时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5)李迅雷先生, 董事,硕士。曾任职于上海财经大学研究所、君安证券研究所。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研究所所长和销售交易部总经理,中国证券分析师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6)Andrew Douglas Eu(余义焜)先生, 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怡富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分析员、投资经理、董事(地区业务)、JF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行政总裁。现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亚太区行政总裁、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公司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日本公司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卢森堡公司董事、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委员。
(7)许冠庠先生,独立董事,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市物资局局长、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计划委员会副主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8)王丽女士,独立董事,法学博士。曾在山东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任教,1988年到国家司法部工作,历任副处长、处长,1993年受司法部指派筹建中国律师事务中心,任常务副主任、主任,后中心更名为德恒律师事务所,任主任。现任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全球合伙人,德恒律师学院院长、教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研究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9)Bernd-Uwe Stucken 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他是一位拥有超过15年商业经验的执业律师。现同时担任 Salans 上海代表处的执行合伙人、 Sto AG和Lenze Drive Systems (Shanghai) 公司的董事。
(10)Thilo Ketterer先生,独立董事,经济管理博士,德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德国NEXIA国际集团审计助理,Carl Zeiss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Technologies(SMT)AG会计主管,以色列Microspec Technologies Inc.董事,现经德国纽伦堡罗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伙集团委派至罗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集团驻上海代表处担任首席代表。
2、监事会成员
(1)蒋忆明先生,监事会主席,会计师,博士。历任深圳宇康太阳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君安证券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君安证券公司财务总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Eric Chun Hung Lai (黎俊雄),监事,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澳洲执业会计师,财务学博士。历任Taisho Marine & Fire Insurance(新加坡)会计主任,Sun Alliance Insurance(新加坡)会计师,Swiss Reinsurance(新加坡及香港)会计总监,安联保险亚太区财务总监。现任安联资产管理公司亚太区财务与控制总监。
(3)古韵女士,职工监事,硕士。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室、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总部,现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监察稽核部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许小松先生,总经理,经济学博士。历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副所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副总经理。
(2)谢荣兴先生,督察长,高级会计师,上海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历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黄埔营业部总经理、上海万国证券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和交易总监、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董事、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
4、本基金基金经理简介
陈苏桥先生,清华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上海瑞士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999年5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研究工作。2007年1月加入本公司,现任研究部总监。2007年8月起任本基金基金经理,与李洪波先生共同管理本基金。2003年9月至2005年5月,陈苏桥先生曾任安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李洪波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申银万国证券公司证券分析员、投资经理,华夏证券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大通证券公司营业部总经理、资产管理总部副总经理。2004年10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组合管理工作。2005年12月起任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1月起兼任本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1月起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主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投资组合管理部负责人、固定收益业务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及高级基金经理1-2人(根据需要)组成。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147.03亿元
法定代表人:秦晓
行长:马蔚华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83 号
电话:0755—83195226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止2008年9月30日,招商银行总资产1.547万亿元人民币,核心资本净额730.24亿元人民币。
(二)主要人员情况
秦晓先生,英国剑桥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银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清华大学管理学院和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兼职教授。曾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中信实业银行董事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政策顾问,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副主席,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工商咨询理事会(ABAC)2001年主席,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
马蔚华先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执行董事、行长兼首席执行官。兼任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TOM在线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中国国际商会副主席、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深圳市国内银行同业公会会长、深圳上市公司协会会长、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红十字会第八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深圳市综研软科学发展基金会理事长和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吉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十多所高校兼职教授等职。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分局局长。曾任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曾经获评"2001-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2005-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英国《银行家》杂志(The Banker)"2004年度银行业希望之星"(Rising Stars of Banking)。
张光华先生,招商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1957年3月出生,1983年吉林大学经济系本科毕业,1986年获吉林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2000年获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同时担任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广东金融学会副会长,广东商业联合会副会长。1986年7月至1992年10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研室副主任、计划处处长,1992年10月至1994年6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行长助理,1994年6月至1998年11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分局副局长,1998年11月至2002年9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2002年9月至2007年4月任广东发展银行行长。2007年7月起兼任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夏博辉先生,男,1963年11月出生,湖南人,管理学博士(厦门大学)、教授、注册会计师。现任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专家、金融会计组负责人,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金融会计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1992-1999年历任湖南财经学院会计系副主任、科研处副处长、科研研究生处长、科研处处长及讲师、副教授、教授,2000-2005年6月历任深圳发展银行会计出纳部总经理、财务会计部总经理、计划财会部总经理、财务执行总监等职;2005年7月,加盟招商银行。1993-1996年,受聘担任世界银行技术援助中国人民银行会计改革体系项目金融会计准则研究组中方工作组组长。曾获“全国优秀教师并授予全国优秀教师奖章”(1993)、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993)、湖南省第五届优秀社会科学成果(著作)二等奖(1999)、中国青年科技论坛二等奖(1999)。
胡家伟先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30多年银行业务及管理工作经历,已获得基金从业资格。历任招商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招商银行蛇口支行副行长、招商银行总行单证中心主任。曾任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国际结算处副科长、副处长、中国银行十堰分行副行长、香港南洋商业银行押汇部高级经理、香港中银集团港澳管理处业务部高级经理等职务。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09年1月31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了招商安泰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含招商安泰股票型投资基金、招商安泰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招商安泰债券投资基金),招商现金增值证券投资基金、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泰中信标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友邦华泰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德盛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及其它托管资产,托管资产为1280.61亿元人民币。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法定代表人: 符学东
电话:021-50478080
传真:021-50479059
网址:www.gtja-allianz.com
联系人:茅斐
2. 代销机构
(1)招商银行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5475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55
联系人:万丽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同上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88
联系人:田耕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同上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电话:010-67596093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33
联系人:何义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 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电话:(021)3867 6161
传真:(021)3867 0161
联系人:芮敏琪
客服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电话:(021)54033888-2919
传真:(021)64738844
联系人:王序微
客服电话:(021)962505
公司网站:www.sw2000.com.cn
(6)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 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187
联系人:盛宗凌
客服电话:961102(深圳)、(0755)25125666(深圳以外其他地区)
公司网站:www.lhzq.com
(7)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613、(010)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
客户服务热线:(010)68016655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9—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9—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60141
联系人:黄健
客服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 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 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客服热线:(021)68419974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10)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联系人:林建闽
客服热线:800-810-8868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1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北京东路689号东银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金运
电话:021-33054678-6153
联系人:倪苏云、汤嘉惠
(1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电话: 021-53594566
联系人: 金芸
(1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小宪
客服中心电话:95558
电话:(010)65544256
传真:(010)65541281
联系人:朱庆玲
(1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联系人:曹榕
(1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翟鸿祥
电话:010-85238423
联系人:陈宇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77
(16)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25832686
传真:(0755)25831718
联系人:杨柳
(17)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办公地址:中国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郑国强
电话:(0771)96100、0771-5539262
传真:(0771)5539033
(1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11室
办公地址: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联系人:肖中梅
(19)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010-65183888
联系人:魏明
(20)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电话:0351-8686708
联系人:宋信辉
(21)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田德军
电话:021-5878136
联系人:高滋生
(22)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6层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010-62267799
联系人:师敬泽
(23)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与福华三路交界处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8-50层
法定代表人:杨小阳
电话:0755-82026521
联系人:刘权
(2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2028号中国凤凰大厦1号楼7、8、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10-66581661
联系人:潘冬亮
(2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新源广场2号楼21-29楼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63325888-3108
联系人:吴宇
(2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蒋元真
电话:021-62793153
联系人:冯仪
(2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21-63586189
联系人:钱庚旺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法定代表人: 符学东
电话:021-50478080
传真:021-50470826
网址:www.gtja-allianz.com
联系人:仲晓峰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 021-51150298
传真: 021-51150398
联系人: 廖海
经办律师: 廖海、吕红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负责人:蔡廷基
联系电话:021-53594666
传真:021-62881889
联系人:黎俊文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陈彦君
五、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具有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债券,在控制风险、确保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80%以上的股票资产将投资于具有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优势公司所拥有的竞争优势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资源优势 部分上市公司是有强大的资源储备,从而在资源紧张的情况下具有较强的竞争先天竞争优势,这类公司主要通过其资源储备致胜。其竞争优势可以通过如每股矿产资源储备量等指标衡量。
2、管理优势 管理能力是公司最重要的竞争力之一。管理优势是通过优秀的管理团队执行良好的管理制度体现出来。具备管理优势得企业能不断开拓市场,控制和降低成本,为股东创造价值。管理优势可以通过管理费用,成本费用占收入比例等指标衡量。
3、渠道优势 渠道优势是指公司具有较为完善和可靠的采购和销售渠道,从而有效的保证了公司购销畅通。尤其在中国这一地广人多的国家,渠道更具有不可多得的价值。渠道优势可以通过公司的网点数量等指标来衡量
4、技术优势 技术优势是指公司具有同其他公司不可比拟的技术先进性,使公司发展更具有持续性和生命力。具有技术优势的公司能不断推出新产品或对原有产品不断改进性能,从而获取更多的利润。这方面可通过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等指标来衡量。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的基本范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10%-4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管理。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及投资程序
一、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在运作期间,将会结合宏观经济、政策、资金供求、市场波动周期等因素的判断,以及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度地动态调整股票资产、债券资产和货币市场工具的比例,以规避或控制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二)行业及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优选个股做为投资重点。行业配置是在股票优选的基础之上形成。即我们在构建组合的过程中,会首先优选出具有竞争优势的公司。在此基础上,通过对经济周期、产业环境、产业政策和行业竞争格局的分析和预测,确定宏观及行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行业的潜在影响,同时考虑行业的成长性,得出各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与投资时机,结合这些行业评估值来确定上述优势公司的配置比例。我们主要对行业经济基本面因素、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以及证券市场交易信息这三类相关因素进行分析,最终形成本基金的行业配置。
(三)个股选择
个股的选择的流程如下:
1、通过毛利率,费用指标、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选择出备选库。
2、在备选股的基础上,本公司研究员通过对公司的实地调研及安联的草根研究方法对上市公司的成长性等进行深入的分析构建核心股票库。
3、在核心股票库的基础上通过一系列衡量上市公司的优势指标(如每股资源储量,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等)对投资标的进一步优选,构建本公司的投资组合。
总体而言,本基金的投资标的是指那些具备估值潜力又有强大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
(四)债券投资
本基金将采取“自上而下”投资策略,对各类债券进行合理的配置。本基金将深入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国内财政货币政策以及结构调整因素对债券市场的影响,判断债券市场的走势,采取相应的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在债券投资组合构建和管理过程中,采取利率预期、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等积极的投资策略,力求获取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
(五)权证投资
权证投资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基金经理提出投资要求;二是数量策略研究员提供投资建议。
基金经理提出投资权证的要求,相关的数量策略研究员应该根据投资目的进行相关的投资价值分析,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对于作为基础证券备选方案的权证,研究基础证券与权证在风险和收益方面的区别;对于在组合管理层面利用权证调整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投资,测算所选权证与投资组合的相关性及其稳定性,并研究此项投资的风险因素等。
二、投资程序
投资管理流程分为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投资跟踪与反馈、投资核对与监督、风险控制六个环节。
(一)投资研究
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研究过程中,将定期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和投资研究联席会,为投资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投资决策委员会对目前宏观经济、金融形势、货币政策、利率水准等总体经济数据及风险预算模型测算的资产配置方案进行分析和讨论,对基金经理提交的报告进行讨论和表决,决定各基金在一段时期内的资产配置方案。
基金经理和研究组定期召开的投资研究联席会议,主要讨论可投资股票、确定股票库等,为基金投资提供投资对象。固定收益研究组和基金经理定期研究债券和可转债投资组合的构建与管理。
(二)投资决策
1、基金投资策略报告的形成
风险预算由金融工程部和风险管理部定期制定,并进行不定期的调整。金融工程部和风险管理部通过分析股票资产和债券资产的波动特征,利用风险预算模型和原理测算两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的资产配置决策提供依据。
基金经理定期结合风险预算、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走势及投资研究会议的讨论结果拟订《投资策略报告》,阐述自身的投资策略,并明确下一阶段股票、固定收益类证券、现金和融资的投资比例。
2、可投资证券备选库的建立和维护
每季度研究组和基金经理针对不同产业的特征,依据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成长性等,提出可投资证券名单,讨论后确定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并上报投资总监。若证券备选库中公司的基本面有重大变化,研究员应该及时提出最新的研究报告,并通知投资总监,在取得投资组合管理部同意后作相应调整。
3、核心证券库的建立和维护
研究员或基金经理对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名单中的公司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调研,并出具研究报告,经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后列入基金的核心证券库中。
4、固定收益证券和可转债组合的建立和维护
债券研究组和基金经理定期或不定期对交易所、银行间等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证券和可转债等其它金融工具进行研究分析,根据对利率期限结构及其它市场因素的判断,确定固定收益证券和可转债的投资对象和范围,并根据证券的市场走势和估值水平构建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制定或调整投资组合时,原则上须选择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研究员或基金经理对于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须持续追踪其基本面及股价变化,并适时提出修正报告,以利基金经理进行投资决策。
基金经理在投资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并对其投资组合负责。
(三)投资执行
基金所有的交易行为都通过基金交易部统一执行,一切交易在交易资讯保密的前提下,依既定程序公开运作。
对于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交易指令,交易部经理应暂停执行该等指令,及时通知相关基金经理,并向投资总监、监察稽核部汇报。
(四)投资跟踪与总结
基金经理定期进行投资总结,对已发生的投资行为进行分析和总结,为未来的投资行为提供正确的方向。
基金经理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所管理基金的《投资总结报告》,对其投资组合的表现进行分析,并对投资过程中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如果发现基金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和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的基本面情况有变化的,基金经理可提议召开临时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是否要修改备选证券库和核心证券库。
基金经理根据情况的变化,认为有必要修改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项目方案的,应先起草《投资策略报告》或《重大投资项目建议书》,经投资总监签阅后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决定。
(五)投资核对与监督
基金事务部交易清算员通过交易数据的核对,对当日交易操作进行复核,如发现有违反《证券法》、《基金法》、基金合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交易操作,须立刻向投资总监汇报,并同时通报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相关基金经理、基金交易部。
基金交易部负责对基金投资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
(六)风险控制
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包括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基金投资管理组织体系内部的风险管理,另一个层次是独立的风险管理机构(包括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对投资管理过程的风险监控。
投资总监负责基金投资管理全流程的风险控制工作,一方面在投资管理过程中切实贯彻风险控制的原则;另一方面根据独立风险管理机构(包括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的风险评估意见,及时制定相应的改进和应对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和人员切实落实和执行。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基准为沪深300指数×70%+上证国债指数×30%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在考虑了该基金股票组合的投资标的、构建流程以及市场上各个股票指数的选股方式和历史情况后,我们选定沪深300指数作为其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基准;债券组合的业绩基准则采用了市场上通用的上证国债指数。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0%。在正常的市场情况下,基金的平均股票仓位将达到70%,所以,业绩基准中的这一资产配置比例可以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当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根据市场变化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较基准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较高的预期收益和风险。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 1 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732,157,953.54 | 62.08 |
其中:股票 | 732,157,953.54 | 62.08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319,129,448.00 | 27.06 |
其中:债券 | 319,129,448.00 | 27.06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19,660,691.27 | 10.15 |
6 | 其他资产 | 8,457,612.59 | 0.72 |
7 | 合计 | 1,179,405,705.40 | 100.00 |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0.00 | 0.00 |
B | 采掘业 | 41,821,840.30 | 3.64 |
C | 制造业 | 241,422,602.12 | 21.03 |
C0 | 食品、饮料 | 74,217,618.90 | 6.46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0.00 | 0.00 |
C2 | 木材、家具 | 0.00 | 0.00 |
C3 | 造纸、印刷 | 0.00 | 0.00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20,390,749.50 | 1.78 |
C5 | 电子 | 5,564,070.00 | 0.48 |
C6 | 金属、非金属 | 66,619,812.78 | 5.80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22,479,132.32 | 1.96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50,496,818.62 | 4.40 |
C99 | 其他制造业 | 1,654,400.00 | 0.14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7,139,452.60 | 0.62 |
E | 建筑业 | 23,547,793.72 | 2.05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113,497,491.58 | 9.89 |
G | 信息技术业 | 32,963,688.74 | 2.87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60,110,000.00 | 5.24 |
I | 金融、保险业 | 80,740,074.00 | 7.03 |
J | 房地产业 | 33,849,600.00 | 2.95 |
K | 社会服务业 | 15,294,210.48 | 1.33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0.00 | 0.00 |
M | 综合类 | 81,771,200.00 | 7.12 |
合计 | 732,157,953.54 | 63.77 |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415 | 小商品城 | 1,490,000 | 81,771,200.00 | 7.12 |
2 | 601006 | 大秦铁路 | 7,025,178 | 56,341,927.56 | 4.91 |
3 | 002024 | 苏宁电器 | 3,000,000 | 53,730,000.00 | 4.68 |
4 | 601398 | 工商银行 | 13,880,000 | 49,135,200.00 | 4.28 |
5 | 600519 | 贵州茅台 | 400,000 | 43,480,000.00 | 3.79 |
6 | 600269 | 赣粤高速 | 4,399,398 | 34,315,304.40 | 2.99 |
7 | 000024 | 招商地产 | 2,580,000 | 33,849,600.00 | 2.95 |
8 | 601318 | 中国平安 | 1,188,600 | 31,604,874.00 | 2.75 |
9 | 600557 | 康缘药业 | 1,699,997 | 29,052,948.73 | 2.53 |
10 | 600050 | 中国联通 | 5,099,958 | 25,652,788.74 | 2.23 |
(四)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22,191,448.00 | 1.93 |
2 | 央行票据 | 296,938,000.00 | 25.86 |
3 | 金融债券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可转债 | - | - |
7 | 其他 | - | - |
8 | 合计 | 319,129,448.00 | 27.80 |
(五)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801013 | 08央票13 | 1,200,000 | 115,620,000.00 | 10.07 |
2 | 0801106 | 08央票106 | 1,000,000 | 98,110,000.00 | 8.55 |
3 | 0701095 | 07央票95 | 800,000 | 83,208,000.00 | 7.25 |
4 | 010210 | 02国债⑽ | 119,310 | 12,026,448.00 | 1.05 |
5 | 009908 | 99国债⑻ | 100,000 | 10,165,000.00 | 0.89 |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八)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无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人民币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1,760,000.00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6,686,570.65 |
5 | 应收申购款 | 11,041.94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8,457,612.59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1,456,601,723.12 |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2,165,314.51 |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33,762,389.19 |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425,004,648.44 |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2007-1-24至2007-12-31 | 2008-1-1至2008-12-31 | 2007-1-24至2008-12-31 | |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73.00% | -49.40% | -12.46% |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70.83% | -50.46% | -15.37% |
①-③ | 2.17% | 1.06% | 2.9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1.91% | 2.15% | 2.05%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1.61% | 2.13% | 1.92% |
②-④ | 0.30% | 0.02% | 0.13% |
十四、费用概览
(一)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依据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届时有效的相关规定收取)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中扣除。
(二)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是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及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的收取,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由基金管理人选取适当的时机(但应于中国证监会发布有关收取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的通知后),至少提前2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后正式执行。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的年费率不得超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费率标准上限,具体费率水平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的公告。
本基金正式收取销售服务费后,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N÷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N为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披露的或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的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销售服务费自基金管理人公告的正式收取日起,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届时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收取基金销售服务费或酌情降低基金销售服务费的,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最迟于调整日2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4、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用、会计师和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08年9月5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之“(二)主要成员情况”部分的内容,石正同先生不再担任副总经理,李洪波先生不再兼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更新了董事Bruce Kho(许耀发)先生、董事先江先生、董事Bernd-Uwe Stucken先生的简历。
2、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的内容。
3、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的内容,增加了代销机构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
4、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增加了对持有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的适用费率进行调整的内容;增加了投资者通过浦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定投申购本基金享受优惠的内容。
5、在“十、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更新了 “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的内容。
7、更新了“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的内容。
8、更新了“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部分的内容。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