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截至2009年3月6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1、公司于2009年3月4日披露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准东煤田奇台县南黄草湖勘查区详查报告的公告》(详细刊登在2009年3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目前公司仍处于矿产勘查阶段,后续还将进行制定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采矿权价款处置等环节的工作,历时较长。同时公司办理采矿权证的工作还将在准东煤田将军庙矿区煤炭资源总体规划确定后方能开展,准东煤田将军庙矿区煤炭资源总体规划需要由自治区发改委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此项工作的完成时间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公司无法判断国家关于矿产资源开采利用方面的产业政策是否会进行调整,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政策变更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聚氯乙烯树脂、离子膜烧碱的生产及销售,公司获得采矿权后,主要是将其作为公司未来发展的原料供应基地,本公司主营业务近几年不会改变。该煤矿从办理采矿权到规划建设投产,整个项目的运作周期较长,其经济效益在近几年内都无法显现。
2、近期有媒体披露公司煤储量挤入上市公司前三甲,本公司无从考证。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已于2009年2月24日披露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公司200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1,991,986.6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6.81%。
5、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票目前尚处于限售期,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未买卖公司股票。
7、经查询,公司2008年度未公开的财务信息,除向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及向法定信息报送单位报送外,公司未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也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