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兹公告本公司于二OO九年三月六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本公司会议室举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水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会议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各项决议均为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过本公司2008年度按照中国及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
二、通过本公司2008年度报告;
三、通过本公司2008年度业绩公布稿和年报摘要;
四、通过本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08年度分配预案为:2008年度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91,802千元,本集团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报表本公司权益所有人应占年度盈利人民币670,700千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76,059千元(包括本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70,014千元以及子公司宣广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部分计人民币6,045千元),按中国会计准则和香港会计准则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分别为人民币615,743千元和人民币594,641千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以境内外会计准则分别计算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中孰低数为基础进行分配。因此,2008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94,641千元。公司董事会建议以公司总股本1,658,61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息人民币2.3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人民币381,480千元。本年度,本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五、通过本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报告书;
六、通过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七、通过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八、通过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九、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董事、监事薪酬的方案;
全球范围的金融危机引发的全球范围经济衰退,对我国经济也带来不可不免的冲击。为应对这场危机对公司的影响,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决定实施增收节支系列措施。拟对公司内部董事、监事薪酬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董事、监事薪酬如下:
单位:元/年
姓名 | 职务 | 原薪酬 | 调整后薪酬 | 调整比例 |
王水 | 董事长 | 600,000 | 510,000 | -15% |
李云贵 | 董事总经理 | 360,000 | 306,000 | -15% |
屠筱北 | 副董事长 | 360,000 | 306,000 | -15% |
李俊杰 | 董事副总经理 | 360,000 | 306,000 | -15% |
李淮捷 | 监事会主席 | 360,000 | 306,000 | -15% |
杨一聪 | 监事 | 360,000 | 306,000 | -15% |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内部董事、监事薪酬调整方案,是结合目前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及公司实际状况,按照绩效考核原则要求,由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讨论提出,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通过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具体内容见附件一);
十一、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选择确定以公司债券或分离交易可转债实施再融
资的议案;
公司于2008年10月10日召开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8年第一次内资股临时股东大会和2008年第一次H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批准了《关于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并于五届五次董事会上审议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选择确定以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实施再融资,或以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方式实施再融资。
十二、通过《关于委托建设合宁高速公路扩建工程K0+000—K0+863段的关联交易事项》;
我公司目前正在对合宁高速公路进行扩建,其中K0+000至K0+863段与合淮阜高速公路相连接,为有效地降低建设成本,合理地组织合宁高速公路扩建期间交通控制,加快建设进度,我公司委托合淮阜公司组织建设合宁高速扩建工程K0+000—K0+863段。建设管理费用约为人民币88万元。(审议该项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十三、通过《关于委托建设管理皖通高速高科技产业园的关联交易事项》;
我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皖通高速高科技产业园建设。高速房产公司和高速投资公司为专业的房地产公司,我公司拟委托高速房产公司负责园区规划设计变更工程的代建管理,委托管理费用约为人民币276万元;拟委托高速投资公司负责建设管理园区Ⅲ期工程,委托建设管理费用按工程中标款的5%计提,总额约为人民币640万元,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分比例支付。(审议该项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要求,本公司将会准备一份有关和高速房产公司、高速投资公司交易详情的 《持续关联交易公告》,该公告将稍后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四、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见附件二);
十五、通过《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09年修订稿)》;
十六、通过《公司审核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十七、通过聘请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香港执业会计师)为本公司香港核数师及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中国会计师)为本公司2009年度法定审计师,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十八、通过以下议案:
(A)在须受下列(C)段及(D)段之限制之下,及在符合(不时修订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证券上市规则及中国公司法的情况下一般性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单独或者同时于有关期间内行使本公司所有权力配发或发行新股,并按董事会确定的条件或条款,行使发行该等股份的权力包括:
(a) 决定配发股份种类及数额;
(b) 新股发行价格;
(c) 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d) 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及
(e) 其余须行使此等权力之情况下订立或发出建议、协议及认购权。
(B)(A)段之批准将授权本公司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内订立或发出建议、协议及认购权,而该等权力会或可能须于有关期间届满后行使;
(C)本公司董事会依据上述(A)段配发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不论其为依据认购权或其他形式配发)之境外上市外资股本之总数量,(不包括任何按照中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把公积金转化为资本的安排而配发之股份)不得超过本决议案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之20%。
(D)本公司董事会在行使上述(A)的权力时需符合中国公司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时修订之)的证券上市规则及获得中国证监会及中国有关机关批准方可。
(E)就本决议案而言,“有关期间”指由本决议案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两者较早者为止之期间:
(a)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及
(b)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消或更改本决议案所授予之权力时。
(F)授权董事会若获有关机关批准及按中国公司法(在董事会行使上述(A)段的权力时)增加本公司注册资本至该有关配发股份的金额,但注册资本不得超过人民币199,033.20万元。
(G)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员会批准本公司拟发行的本公司股本中的H股上市及买卖,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该等股份发行的条件下,授权董事会对本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进行其以为适当及所需的修订,以便反映由于配售或发售新股所引致对本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
十九、通过200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在2009年4月24日上午十时在公司办公地址举行,并授权董事会秘书谢新宇先生以董事会的名义发出有关会议的召集通知,并将上述议案1、4、5、9、10、11、14、17、18提交股东年会讨论批准。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09年修订稿)》和《公司审核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网站(http://www.anhui-expressway.cn)。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三月六日
附件一:
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07年8月14日颁布的《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本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规定,公司拟在中国境内发行公司债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
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公司债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债券的具体发行规模。
2、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为5-8年,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决定。
3、债券利率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4、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不向公司原股东配售。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置换全部或部分商业银行贷款,调整公司财务结构,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6、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24个月。
7、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能够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确定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发行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债券利率、还本付息的方式及安排、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如国家对公司债券有新的规定、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等手续;
(4)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发生的有关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合同、承销及保荐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等)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办理其他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必须、适当或合适的所有事宜。
8、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作出如下决议: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停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离任。
附件二: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
(2009年3月)
根据2008年9月第六次修订的《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现对本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
一、第六十一条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中规定“(十五)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修改为“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不论交易标的是否相关,若所涉及的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经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二、第六十一条A公司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外担保行为: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修改为: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前款第(四)项担保,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第八十七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中规定“(五)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修改为“(五) 公司发生购买、出售资产或者担保金额,不论交易标的是否相关,若所涉及的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经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四、章程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董事会有权审议批准以下项目或交易:
(一) 连续12个月内公司就同一标的或与同一关联人达成的累计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5%以下的关联交易;
(二)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包括企业所有者权益、实物资产或其他财产权利)所涉及的金额或比例符合以下标准且不属于关联交易的项目或交易:
1、按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收购、出售资产的资产总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值的30%;
2、与收购、出售资产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绝对值或该交易行为所产生的净利润或亏损的绝对值未达到人民币500万元或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亏损绝对值的30%(以较高者为准)。
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分次收购或出售的,以其累计数计算收购或出售资产所涉及的金额或比例。
(三) 除上述收购、出售资产的项目或交易外,公司对外投资、贷款、担保及其他营业性费用支出所涉及的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值的30%且不属于关联交易的项目或交易。
超出上述限额的项目或交易,董事会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士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对上述事项有不同规定或要求的,董事会应遵照其规定或要求处理。”修改为:
“除下列事项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外,董事会有权批准其他项目或交易:
(一)重大交易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二)重大关联交易
1、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包括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金额在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且不论数额大小。
(三)本章程第六十一条A及其他规定须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
五、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独立董事特别职权中规定“(一) 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修改为“(一)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六、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独立董事应当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中规定“(四)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修改为(四) 公司与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发生本章程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发表独立意见”。
七、章程第二百二十一条公司的公积金中规定“公积金可用于以下用途:(一)弥补亏损”修改为“公积金可用于以下用途:(一)弥补亏损,但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八、章程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的利润分配增加第一款“公司在连续三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确保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九、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董事会相应地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工作条例》、《监事会工作条例》。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三月
证券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2009-04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2009年2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的会议通知,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9年3月6日(星期五)上午在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本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淮捷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各项决议均为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监事会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查本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包括业绩公告、年度报告摘要及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经审查,监事会未发现上述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的情形;未发现年报的内容和格式存在不符合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的情形,其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本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含业绩公布及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查本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九年三月六日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2009-05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OO八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时间:2009年 4月24日(星期五)上午10:00,会议预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题:
1、审议及批准董事会二OO八年度工作报告;(普通决议案)
2、审议及批准监事会二OO八年度工作报告;(普通决议案)
3、审议及批准二OO八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普通决议案)
4、审议及批准二OO八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普通决议案)
2008年度分配预案为:2008年度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91,802千元,本集团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报表本公司权益所有人应占年度盈利人民币670,700千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76,059千元(包括本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70,014千元以及子公司宣广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部分计人民币6,045千元),按中国会计准则和香港会计准则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分别为人民币615,743千元和人民币594,641千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以境内外会计准则分别计算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中孰低数为基础进行分配。因此,2008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94,641千元。公司董事会建议以公司总股本1,658,61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息人民币2.3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人民币381,480千元。本年度,本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5、 审议及批准聘任二OO九年度核数师及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方案;(普通决议案)
6、审议及批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7、审议及逐项批准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7.1 发行规模
7.2 债券期限
7.3 债券利率
7.4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7.5 募集资金用途
7.6 决议的有效期
7.7 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7.8 偿债保障措施
8、审议及批准关于授权董事会选择确定以公司债券或分离交易可转债实施再融
资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9、审议及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10、审议及批准以特别决议案方式通过下列议案:
(A)在须受下列(C)段及(D)段之限制之下,及在符合(不时修订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证券上市规则及中国公司法的情况下一般性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单独或者同时于有关期间内行使本公司所有权力配发或发行新股,并按董事会确定的条件或条款,行使发行该等股份的权力包括:
(a) 决定配发股份种类及数额;
(b) 新股发行价格;
(c) 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d) 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及
(e) 其余须行使此等权力之情况下订立或发出建议、协议及认购权。
(B)(A)段之批准将授权本公司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内订立或发出建议、协议及认购权,而该等权力会或可能须于有关期间届满后行使;
(C)本公司董事会依据上述(A)段配发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不论其为依据认购权或其他形式配发)之境外上市外资股本之总数量,(不包括任何按照中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把公积金转化为资本的安排而配发之股份)不得超过本决议案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之20%。
(D)本公司董事会在行使上述(A)的权力时需符合中国公司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时修订之)的证券上市规则及获得中国证监会及中国有关机关批准方可。
(E)就本决议案而言,“有关期间”指由本决议案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两者较早者为止之期间:
(a)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及
(b)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消或更改本决议案所授予之权力时。
(F)授权董事会若获有关机关批准及按中国公司法(在董事会行使上述(A)段的权力时)增加本公司注册资本至该有关配发股份的金额,但注册资本不得超过人民币199,033.20万元。
(G)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员会批准本公司拟发行的本公司股本中的H股上市及买卖,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该等股份发行的条件下,授权董事会对本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进行其以为适当及所需的修订,以便反映由于配售或发售新股所引致对本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
五、出席人员资格:
1、截至2009年3月20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境内及境外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帐户卡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09年4月3日(星期五)或之前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办理出席登记。异地股东亦可于2009年4月3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由委托人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如果该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须经公证。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和委托书须在股东周年大会举行开始前二十四小时或以前交回本公司,方为有效。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4、登记时间:2009年4月3日(或之前)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
七、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邮政编码:230088
八、联系人姓名:韩榕、丁瑜
联系电话:0551-5338697(直线)、5338699(总机)
传真:0551-5338696
九、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者交通、住宿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三月六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式样: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一)、普通决议案 | ||||
1、 | 审议《董事会二OO八年度工作报告》 | |||
2、 | 审议《监事会二OO八年度工作报告》 | |||
3、 | 审议《二OO八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 |||
4、 | 审议《二OO八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5、 | 审议《关于聘任二OO九年度核数师及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方案》 | |||
6、 |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内部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
7、 | 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选择确定以公司债券或分离交易可转债实施再融资的议案》 | |||
(二)、特别决议案 | ||||
1、 |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 | 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配发或发行新股(H股)的议案》 | |||
3、 |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
3.1 | 发行规模 | |||
3.2 | 债券期限 | |||
3.3 | 债券利率 | |||
3.4 |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
3.5 | 募集资金用途 | |||
3.6 | 决议的有效期 | |||
3.7 | 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 |||
3.8 | 偿债保障措施 |
附件二、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执
致: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09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姓名: 股东帐号: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股东签署:(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