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建通3月7日披露,近日,公司接到公司持股49%的参股公司铁通华夏电信有限责任公司通知,通报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过程中发现了三起诉讼,而这三起诉讼有可能关系到铁通华夏资产的真实性。
其中之一是2005年12月判决的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铁通华夏电信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此案在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铁通华夏支付亨通光电货款334.0783万元后,铁通华夏支付了40万元后未再履行义务,亨通光电再次提出追加铁通华夏原股东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华夏建通现在的二股东北京华夏建设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财国企投资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
苏州中院经审理后确定铁通华夏应承担的义务,由中国铁通在虚假出资5089.8万元范围内、建通集团在虚假出资2894.2万元范围内、中财国企在虚假出资1996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目前该案已从中国铁通执行案款323.9618万元,已履行完毕。
另一诉讼是2006年判决的上海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与铁通华夏电信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华夏建通科技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铁通电信有限公司为第二、第三被告。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该案至少可以认定建通集团抽逃铁通华夏资金13866.85万元,法院判决铁通华夏支付华新电缆货款及利息,建通集团、上海铁通对人民币13866.85万元范围内的付款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案目前已从中国铁通执行案款3272.1324万元,尚未履行完毕。
第三件诉讼是2007年9月判决的上海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与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铁通华夏电信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中国铁通因注册资金不实对铁通华夏其他债权人已经承担了合计1817.6676万元债务,在案中,中国铁通应在虚假出资人民币3272.1324万元范围内对铁通华夏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该案目前已从中国铁通执行案款3272.1324万元,已履行完毕。
华夏建通表示,公司目前不能确认该项诉讼会影响到铁通华夏资产的真实性,目前也没有充分证据表明上述资产不属于铁通华夏所有。因铁通华夏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未参与经营管理,无法直接就相关事项进入铁通华夏进行核实,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通知并要求铁通华夏进行内部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