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两会特别报道
  • 3:两会特别报道
  • 4:两会特别报道
  • 5:金融·证券
  • 6:金融·调查
  • 7:上市公司
  • 8:产业·公司
  • A1:理财
  • A2:开市大吉
  • A3:时事海外
  • A4:股民学校
  • A5:观点评论
  • A6:书评
  • A7:信息大全
  • A8:信息披露
  • A9:信息披露
  • A10:信息披露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B1:基金周刊
  • B2:基金·基金一周
  • B3:基金·封面文章
  • B4:基金·基金投资
  • B5:基金·基金投资
  • B6:基金·专访
  • B7:基金·投资基金
  • B8:基金·投资者教育
  • B9:基金·投资者教育
  • B10:基金·营销
  • B11:基金·海外
  • B12:基金·数据
  • B13:基金·数据
  • B14:基金·互动
  • B15:基金·研究
  • B16:基金·对话
  •  
      2009 3 9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1版:头版
    下一版  
    pdf
     
     
     
      | 1版:头版
    发行制度改革将着力建立市场活跃机制
    证券咨询机构年检即将开场 证监会明确16种情形不予通过
    沪深证交所理事长直陈市场热点
    5571件提案五成涉经济
    易纲:降息空间不大不等于不降息
    版面导读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证券咨询机构年检即将开场 证监会明确16种情形不予通过
    2009年03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周翀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年检将开场了。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证券投资咨询机构2008年度年检公告》(见封七),明确了非法销售原始股等16种不予通过年检的情形。

      这些情形包括:不能持续符合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条件;拒不整改、未按期上报整改报告、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整改没有明显效果或者在整改期内继续开展新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参与向社会公众非法买卖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等非法证券活动;内部管理混乱,聘请无执业资格人员或其他机构执业人员代表本机构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情节严重;出租、出借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和执业人员资格证书;检查期间受投诉、举报次数较多,经查属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公司未能妥善处理;存在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买卖本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等。

      另外,对于参与的广播电视证券节目不规范等12种情形,证监会将对相关机构责令为期1个月的限期整改。(周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