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不存在规避股改送股情况
2009年03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王宏斌
⊙本报记者 王宏斌
针对媒体质疑公司高管薪酬以及园区奖励等问题,东湖高新今日公告澄清,公司高管2008年不存在加薪的情况,所获得的园区奖励款与股改送股条件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规避送股的问题。
公司澄清,为鼓励支持公司在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该区2008年6月、7月分两次奖励公司共计3375.6万元。该项奖励款已计入了2008年营业外收入,并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与公司股改送股条件“200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50%”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规避送股的情况。事实上,公司2008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428.4万元,同比增长70.57%。根据公司股改时承诺,如果2007年和2008年任一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50%,将向投资者进行送股。
针对董事长年薪逆势涨40%等高管薪酬问题,公司解释,领薪董事和高管人员2008年所领取的薪酬实际上包含了2008年的基本薪酬和对2007年业绩进行考核后补发的2007年考核薪酬,不存在高管加薪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