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大股东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被委托进行公开拍卖的公告
2009年03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09—002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被
委托进行公开拍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9年3月10日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所刊联合拍卖公告得知,公司第一大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简称“工大高总” )所持有本公司99300000股限售流通股,已被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委托拍卖方于2009年3月23日在广州进行公开拍卖。
上述股票系由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工大高总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08年8月11日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至2010年8月10日。
工大高总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11,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2.31%;此次被进行公开拍卖股份占本公司股份19.91%。由此可能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