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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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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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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09年03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C3版)

      D. 对提交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封闭式基金账户代码卡的投资者,此上海A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被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对尚无上海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为其配发上海封闭式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如已开立建行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如已在建行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投资者在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个人投资者认购所需材料

      A.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B. 证券卡;

      C. 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办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A.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B.证券业务授权书;

      C.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D.填妥的“机构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E.对提交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封闭式基金账户代码卡的投资者,此上海A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被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对尚无上海A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为其配发上海封闭式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如已开立建行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到开户会计柜台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如已在建行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机构投资者认购所需材料:

      A.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B. 证券卡;

      C. 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

      (五) 其他银行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流程

      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还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基金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具体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流程及受理时间遵循各银行相关规定。

      (六)券商代销网点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及认购的时间:2009年3月16日至2009年4月17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9:30至15:00。

      2、开立资金账户(已在代销券商同一代销网点开立了资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填妥的《资金存款凭条》并存入相应资金。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须提交的材料:

      个人投资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基金账户代码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 资金账户卡。

      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经办人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基金账户代码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2)填妥的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3)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5)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7)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8)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须提交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资金账户卡。

      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提出认购申请须提交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5)资金账户卡。

      5、注意事项

      (1)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3)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4)个人投资者若委托他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事宜,须按照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

      (5)其他有关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四、场内开户与认购

      (一)场内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上海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1、已有上海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2、尚无上海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上海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开

      户手续。有关开设上海A股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

      详细阅读有关规定。

      (二)认购流程

      1、受理认购的时间:2009年3月16日至2009年4月17日(周六、周日

      和节假日不受理)9:30-11:30 和13:00-15:00。

      2、开立资金账户:在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券商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

      3、办理认购:

      (1)投资者根据自己的计划认购量,在认购前向自己的资金账户中存入足

      够的资金。

      (2)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或磁卡委托等方式在其开立

      资金账户的券商营业部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五、清算与交割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全部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在本基金认购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人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一)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基金管理人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不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或不具备以上募集份额总额、募集金额、份额持有人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二)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七、本次发行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1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李锡奎

      电话:(021)38568888

      传真:(021)38568769

      联系人:罗琼

      网址:www.galaxyasset.com

      (二)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电话:(010)67595003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尹东

      网址:www.ccb.com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15楼(邮编:200122)

      法定代表人:李锡奎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服热线: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 / (021)38568519(机构服务专线)/ (021)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何玶、郑夫桦、张鸿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A-F座3楼(邮编:100045)

      电话:(010)68061308 / (021)38568666

      传真:(010)68017906

      联系人:傅庚、李海文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A-F座3楼(邮编:100045)

      电话:(010)68068788

      传真:(010)68017906

      联系人:郑锋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水阴路2号华信大厦东座9楼12房(邮编:510075)

      电话:(020)37602205

      传真:(020)37602384

      联系人:连少铃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407室(邮编:518000)

      电话:(0755)82707511

      传真:(0755)82707599

      联系人:易宇宁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310号恒运大厦四层(邮编:150001)

      电话:(0451)53902200

      传真:(0451)53905528

      联系人:孙永林

      (7)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太平南路1号新世纪广场B座805室(邮编:210002)

      电话:(025)84671299

      传真:(025)84523725

      联系人:朱颖

      2、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联系人:何奕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易重彬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联系人:顾林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www.boc.cn

      (4)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8888

      联系人:万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8351666

      联系人:董云巍、吴海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电话:(010)65557013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金蕾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电话:(010)6656804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李洋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胡运钊

      电话:(021)63219781

      传真: (021)5106292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或(027)85808318

      网址:www.cjsc.com

      (12)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85130232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张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4)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6层

      法定代表人:汤世生

      电话:(010)62294608

      传真:(010)62296854

      联系人:韩梅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5)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国联大厦703室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袁丽萍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288,(0510)82588168

      网址:www.glsc.com.cn

      (16)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5161821

      传真:(0551)5161672

      联系人:甘霖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518

      网址:www.huaans.com.cn

      (17)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0531)81283900

      联系人:傅咏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8)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3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3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695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金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网址:www.jyzq.cn

      (1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2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2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23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551)2207921

      传真:(0551)2207965

      联系人:陈琳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22)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619

      传真:(0931)4890118

      联系人:李欣恬

      客户服务电话:(0931)4890619

      网址:www.hlzqgs.com

      (2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 (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2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3、场内代销机构:

      通过上证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证所会员。具体名单如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泰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场内代销机构有可能增加或变动,具体以上证所最新公布名单为准。

      (四)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五)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西苑饭店5号楼2层

      负责人:朱玉栓

      电话:(010)88381802/(010)88381803/(010)88381804

      传真:(010)88381869

      经办律师:朱振武、王肖东

      (六)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8-9层

      法定代表人:刘贵彬

      电话:(010)88091188

      传真:(010)88091199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海武、孙奇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