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申请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3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210号)、《关于核准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公告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211号)。
根据《关于核准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210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发行1,110,637,737股人民币普通股购买相关资产。根据《关于核准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公告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211号),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持有公司441, 810,534股人民币普通份,因以资产认购本次发行股份而增持的公司1,110,637,737股人民币普通股,导致合计持有公司1,552,448,271股人民币普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0.10%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同时公告中国证监会审核后的《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和《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按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