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9年3月10日,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方式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独立董事及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
2009年3月11日上午,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委托表决0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5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时间、方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北京世茂置业借款及相关担保》的决议。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世茂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77,009,474股,持股比例为37%)的书面通知,该股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北京世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世茂置业”)借款及担保事宜(有关该担保事宜详见公司于2009年3月12日于《上海证券报》刊登的《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即北京世茂置业以北京世茂大厦为抵押,向相关银行申请办理本金为5.78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0年的借款(以下简称“该借款”,借款利率由北京世茂置业与相关银行协商确定);公司为该借款提供等额担保;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会议经表决,同意上海世茂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述提议,将上述事宜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8年度(第十六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编号:临2009—011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世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世茂置业);
●本次担保金额为5.78亿元人民币;
●截止本公告,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8.78亿元;
●截止本报告,公司担保逾期数量:人民币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世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世茂置业或该公司),拟以自有物业北京世茂大厦为置押向有关银行办理金额为5.78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0年的借款(以下简称:该借款)。本公司拟为该借款提供相应等额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
2009年 3月 11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北京世茂置业借款及相关担保的决议》。
有关上述借款、担保事宜尚需经过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借款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北京世茂置业成立于2009年1月19日,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管红艳,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
目前,北京世茂置业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根据《北京世茂置业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北京世茂置业资产总额为 5,000万元,负债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5,000万元,净利润为0万元。
三、有关担保主要内容
为支持北京世茂置业开展正常经营活动,公司董事会接受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世茂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提议,将北京世茂置业向有关银行办理该借款、本公司为该借款提供等额担保及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手续事宜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为北京世茂置业本次申请办理的该借款提供金额为5.78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北京世茂置业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的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北京世茂置业办理的上述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将有助于北京世茂置业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报告,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78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非子公司担保;对外担保逾期数量为人民币0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 3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