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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03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09-003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2月27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3月11日下午4: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晓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徐敏先生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徐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公司外部董事,由于近期工作原因,其担心不能完全履行董事的职责,本着对董事会负责的态度,其本人近日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提出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董事会对徐敏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本项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推选邵和敏先生出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会议同意推选邵和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个人简历请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

    本项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二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徐敏先生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公司外部董事因工作原因提出辞职,邵和敏先生被推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上述事项中辞职和推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推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符合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同意徐敏先生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职务,推选邵和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建新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截止2009年2月24日,陈礼璠先生已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6年,依据相关规定,他将不再担任该职。会议同意提名王建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请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向陈礼璠先生在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王建新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候选人任职资格、独立性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一致同意王建新先生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杜凡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林福青先生提名,会议同意聘任杜凡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个人简历请见附件),任期与三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聘任杜凡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符合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一致同意聘任杜凡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2009年3月31日上午9点在象山西周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

    会议事项详见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3月13日

    附件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建新先生,1973年出生,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得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后,曾任湘酒鬼股份公司财务经理、诺兰贝格咨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湖南吉首大学讲师;现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MPACC办公室副主任,博士生导师。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二:董事候选人简历

    邵和敏先生,68岁,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64年至1990年,历任上海航天局新新机器厂班干事、技术员、总工程师;1990年至1998年,任上海汽车空调器厂厂长、总工程师;1998年至2006年任上海德尔福汽车空调器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至今任上海汽车空调器厂高级顾问,2009年3月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三:杜凡先生简历

    杜凡先生,1964年7月出生,清华大学汽车专业本科毕业,曾任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工程师、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09-004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提名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建新先生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提名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09-005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声明人王建新,作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王建新(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建新(签署)

    日 期: 2009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09-006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2009年3月31日(周二)上午9:00;

    2、股权登记日:2009年3月26日(星期四)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全体股东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凡2009年3月26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并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徐敏先生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邵和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王建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3月27日、2008年3月30日,每日8:30—11:00、13:30—16:00;2009年3月31日,8:30—9:15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杜坤勇、韩铭扬

    邮政编码:315722

    联系电话:021-68948127

    传真号码:021-68942221

    会务事项咨询:联系人:林迎君;联系电话:0574-65835016

    四、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3月1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反对或弃权。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徐敏先生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邵和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王建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2009年 月 日

    附注:

    1、 请在“赞成”、“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