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两成股份易主 接盘方精确止步举牌线
2009年03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徐锐
⊙本报记者 徐锐
从21.01%到1.05%(持股比例),急于获取投资收益的普林电子有限公司,仅仅用了短短三个月时间便完成了对天津普林的大手笔减持。但令投资者颇感蹊跷的是,面对普林电子如此猛烈的股份抛售行为,相关受让方至今未露“真身”。这其中究竟是巧合,还是双方有意为之呢?
天津普林今日披露,公司第三大股东普林电子于3月11日再度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抛售1225万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4.98%),共计套现6370万元。至此,普林电子已将天津普林4906.95万股予以抛售变现,目前仅象征性的持有上市公司1.05%的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与前一次(2月25日)减持1220万股类似,由于减持比例已接近5%,普林电子在2月26日及今日分别披露了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但相对应的是,两位接盘者却未披露相应增持报告书,而一直处于“隐身”状态。
“买卖双方如此精确的成交比例或是在钻相关法规的‘空子’。”分析人士称,依照《证券法》,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股权达5%时需强制披露相关报告书,但由于4.98%、4.96%的持股比例均在5%以下,相关受让方即有权利选择披露或隐身。更为重要的是,接盘者由此可规避限制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从而自由减持天津普林的股份。
耐人寻味的是,普林电子似乎 “读懂”了买家的心思。记者发现,通过分拆出售的方式,普林电子5笔大宗交易中有4笔达到或超过1000万股,却均低于1229万股(5%股权对应股数),减持比例则控制在4.06%至4.98%之间,相关受让方均“止步”举牌线。不过,普林电子与接盘方之间“默契的配合”,难免令人产生“过桥减持”的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