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进一步规范基金信息披露
2009年03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商文
全国政协委员钟晓渝日前建议,应进一步规范基金信息披露,涉及基金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制度应进一步细化、简化、具体化以利于投资者更充分地了解基金信息,更容易读懂披露的信息,更利于基金投资者维护自身的权益,促进基金业的健康发展。
钟晓渝指出,根据目前的实际运行状况,基金信息披露在具体操作和运行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信息披露文件的文字表述不够通俗易懂;信息披露基本停留在法定信息披露要求的内容上;对交易成本的表达不明显;披露的及时性不够等。
为此,钟晓渝建议,应进一步提高基金信息披露的通俗性;提高基金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年报应在一年结束后一个月内、半年报在半年结束后半个月内、季报在季度结束后一周内披露;提高基金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如披露报告期内产生收益与损失最大的前五个投资品种、数量等。
钟晓渝强调,应进一步提高基金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如基金分红应有说明,增加披露报告期内分红应分多少、实际分多少、是否按照合同执行的说明;增加列明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如申购、赎回费用,基金的广告费用、会计师事务所费用、律师费等这些实际由基金本身支出的费用可以明确列示等。
据统计,目前我国基金总体规模大约为2万亿元左右,基金账户已经超过1亿,涉及的投资者按每个家庭3人算已经达几亿之巨,已经成为全国老百姓金融经济生活中的重要理财工具。
(本报两会报道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