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9年3月11日在公司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武正河董事未出席本次会议,介志华董事委托代理人张玉牛董事出席会议,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通过200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8年度公司实现母公司的净利润440,062,776.8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008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46,422,733.08元。
以公司2008年末的总股本446,772,425股计算,拟按每10股派送4股红股并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01,047,591.25元,本次分配后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尚余545,375,181.83元结转下年度;拟按每10股转增2股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金额为89,354,485.00元,本次转增后公司尚余资本公积金1,099,200,636.70元。
四、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修改内容如下:
1、章程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增加:承包境外与出口自产设备相关的安装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2、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修改后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盈利年份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不进行分配的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股利分配。
五、通过关于武正河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武正河因工作变动,拟不再担任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六、通过关于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公司参股投资的太原重工祁县聚合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祁县公司)受其市场经营环境恶化、自身生产经营条件限制及金融危机影响已经全面停产,现金流量中断,难以清偿到期债务,有抵押资产的债务1668万元已进入法律执行程序,本期末公司对祁县公司的财务状况判断此项长期投资几乎无可收回金额,遵循谨慎性原则对此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全额减值准备13,053,191,20元。本次计提全额减值准备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七、通过关于处理财产损失的议案。
因房屋建筑物拆除及机器设备的毁损和报废,经核实确实无法使用的资产,确认为财产损失进行处理,共计11,968,096.57元。
八、通过关于续聘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和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报酬为40万元。
九、通过关于预计2009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决议把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09--006)。
十、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内控制度的议案。
本次通过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和“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网址:http://www.sse.com.cn。
十一、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通过关于对2008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进行调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驻山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财政专员办”)2008年10月23日下达的《关于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结论及处理决定”》(财驻晋监[2008]137号),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财政部驻山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提出的2007 年及2007 以前年度有关的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在编制2008年度比较报表时,已采用追溯重述法对该事项进行了会计处理,有关会计差错的具体情况及影响如下:
①、因收入确认原因, 2006年少计营业收入23,574,786.35元、少计营业成本20,365,084.17元, 2007年多计营业收入23,574,786.35元、多计营业成本20,365,084.17元。对上述事项,调增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3,209,702.18元,调减2007年营业收入23,574,786.35元、营业成本20,365,084.17元。
②、因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少计2007年外协材料费收入192,269.20元。对该事项,调增2007年营业收入192,269.20元,相应调增应收账款192,269.20元。
③、因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2006年及以前期间少计费用652,082.98元,2007年多计费用652,082.98元,对上述差错,调减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652,082.98元,调减2007年管理费用652,082.98元。
④、2007年度按款项实际支付时间列支2008年1—4月取暖费400,000.00元,对该项差异,调减2007年管理费用400,000.00元,调增2007年其他流动资产400,000.00元。
⑤、因资本化支出及费用化支出划分不准确,太原重工2007年列支修理性工程款416,505.00元、直接列支笔记本电脑等386,377.01元,其子公司太原重工钢轮有限公司2007年列支修理性工程款4,971,175.00元。对上述事项,调减2007年营业成本5,387,680.00元,调减2007年管理费用386,377.01元,相应调增2007年固定资产5,774,057.01元。
⑥、因结算原因,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太原重工截止2007年末预提设计费、预提技术开发费共计25,856,919.15元。对上述差错,调减2007年度营业成本22,736,581.40元,调减2007年度管理费用3,120,337.75元,相应调减应付账款21,500,000.00元,调减其他应付款4,356,919.15元。
⑦、2007年度少计提职工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2,278,271.99元,调增2007年度管理费用2,278,271.99元。
⑧、因报销单据传递不及时,2007年度少计成本费用2,392,889.35元,对该差错,调增2007年度营业成本2,392,889.35元。
⑨、因合同修订及结算原因, 2007年冲退以前年度营业成本9,452,016.79元,对此事项,调增2007年度营业成本9,452,016.79元,相应调增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9,452,016.79 元。
⑩、太原重工之大齿分公司2007年少提固定资产折旧4,098,137.61元,以前年度少提固定资产折旧848,325.45元,对此差错调增2007年管理费用4,098,137.61元,调减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848,325.45元。
根据检查结论补交企业所得税1,345,953.98元,调整增加2007年度所得税费用1,345,953.98元,相应调增应交税费1,345,953.98元。
上述差错更正影响2007年年初盈余公积少计1,116,131.05元,2007年末多计盈余公积1,637,281.86元,相应调减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116,131.05元、调增2007年年末未分配利润521,150.81元。
上述前期差错更正的累积影响数如下:累计调整增加2007年期初未分配利润10,045,179.49元、盈余公积1,116,131.05元;累计调整增加2007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098,356.44元、调整增加2007年年末未分配利润21,780,817.79元、调减2007年年末盈余公积521,150.81元。
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对2008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进行调整。
十三、决定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 临2009-005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9年3月11日在公司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3名,王永生和罗爱民监事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通过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对2008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200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
3、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08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通过关于预计2009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高元文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高元文因工作变动,拟不再担任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六、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通过关于对2008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进行调整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 临2009-006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序号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预计总金额(万元) |
1 | 向关联人采购与主业有关的各种原材料等 |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煤机有限公司 | 3000左右 |
榆次液压集团有限公司 | 1000左右 | ||
2 | 向关联人购买生产经营所需水、电、煤、气等燃料和动力 | ||
3 | 向关联人销售上市公司产品等 | ||
4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5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煤机有限公司 | 2000左右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公司名称:太原重型机械集团煤机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高志俊
注册资本:72,78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街25号
经营范围:采掘设备、输送(刮板机、皮带机)设备、辅助运送(无轨胶轮车、提升机)设备、电器成套设备、露天采掘设备、洗选煤设备、煤焦设备、煤炭气化设备及其工矿配件的制造、销售、安装、修理、改造、检测、调试,技术开发、设计、引进转让、咨询服务。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煤机限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榆次液压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谢志刚
注册资本:5610.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经纬路258号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液压、气动元件,液压工程机械、液压系统;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修理;非标工具、工矿机械配件加工;技术研究、开发制造;房地产开发;经销与液压相关的材料、辅料;技术咨询服务及劳务服务,出口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进口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和零配件。
榆次液压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定价原则,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和市场价格的产品和服务,在生产该产品或提供该服务成本价格的基础上加同类产品或服务的行业平均利润率来确定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是由于本公司的重型机器产品生产复杂程度大,周期相对较长,有些产品原材料、配套件、协作件等需由关联方提供,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不可避免的,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以后仍将延续进行。各项关联交易协议均以签订经济合同形式确认,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议程序
1、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客观合理、公允,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有关关联交易的协议,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进程,分别与关联方遵照上述第三之定价政策,签订经济合同。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