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2009年03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编号:临2009-08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
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地方初审、专家审查、公示等程序,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近日收到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0842000358),认定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将继续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