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上市公司
  • 6:产业·公司
  • 8:书评
  • 9:信息大全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T1:艺术财经
  • T2:艺术财经·市场
  • T3:艺术财经·专题
  • T5:艺术财经·焦点
  • T6:艺术财经·收藏
  • T7:艺术财经·资讯
  • T8:艺术财经·人物
  •  
      2009 3 14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23版:信息披露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俞元龙先生辞去公司
    副总经理职务的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
    企业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2009年03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编号:临2009-08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

      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地方初审、专家审查、公示等程序,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近日收到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0842000358),认定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将继续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