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四届七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10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09年3月13日董事会四届七十四次会议如期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人数为6人,实际表决人数6人。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金健米业(泸州罗沙)有限公司偿还我司债务的议案;
参照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经双方仔细对帐,金健米业(泸州罗沙)有限公司欠我司11563886.15元。
经双方协商且征得金健米业(泸州罗沙)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对其所欠我司债务,同意金健米业(泸州罗沙)有限公司用其自有设备、债权债务等价值为 2941792.47元的资产及货币资金8622093.68元偿还。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转让金健米业(泸州罗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金健米业(泸州罗沙)有限公司系我司于2004年6月投资的控股子公司。因该公司所在地不具备规模化生产中、高档大米的原粮基地发展条件,并且因当地特殊的气候条件不宜于粮食的规模化储存,公司成立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我司初始投资金额1750万元,占总股本2500万元的70%。我司拟将其转让,转让价格按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载明的帐面净值计算,即转让价格为195529.99元。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09-18号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况
我司将所持金健米业(泸州罗沙)有限公司(下称泸州罗沙公司)70%的股权转让给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
2、本公司与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合同书》。
3、此项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本公司董事会四届七十四次会议已通过《关于转让金健米业(泸州罗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表示同意。
二、交易当事人基本情况介绍
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于1995年1月8日成立,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号为510500000020021。法定代表人:何诚。注册地址为:泸州市罗汉镇。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金健米业(泸州罗沙)有限公司系我司于2004年6月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我司帐面投资金额1,750万元,占总股本2,500万元的70%。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资产现状
截止2008年12月末,泸州罗沙公司账面资产情况为:总资产16,034,593.06元;负债15,755,264.50元;净资产279,328.56元;2008年营业收入 5,680,790.92元;净利润-7,838,551.17元。本公司70%股权的长期股权账面净额为195,529.99元。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受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五、交易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因泸州罗沙公司所在地不具备规模化生产中、高档大米的原粮基地发展条件,并且因当地特殊的气候条件不宜于粮食的规模化储存,该公司成立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累计经营亏损24,986,727.19元。该项资产的处置可以斩断一个亏损源,达到产业结构调整的目的。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七十四次会议决议。
2、《合同书》。
特此公告。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3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