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严查翻新废旧家电下乡
2009年03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北京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15日表示,北京工商部门将加强对下乡家电产品的质量检测,严厉查处借“家电下乡”、“低价处理”等名义,向农村销售翻新废旧家电产品的不法行为,防止将城市商品简单推向农村甚至将滞销商品向农村转移。
“家电下乡”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和部署。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家电下乡”工作政策的有关规定,北京市的农民在本市购买指定型号的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等,可享受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补贴。
北京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北京工商部门将加强对家电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依法清理和规范家电类商品经营者的经营主体资格,杜绝无照经营家电、销售假冒伪劣家电和质量不合格家电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