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立法进入实质性阶段 《征信管理条例》意见稿即将征求意见
2009年03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苗燕
⊙本报记者 苗燕
央行副行长苏宁在出席2009年央行征信工作会议时透露,《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已初步成形,即将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国务院法制办也将《征信管理条例》列入了2009年一类立法计划中,征信立法进入了实质性阶段。
苏宁指出,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社会各界广泛认识到征信业务及其监管的重要性,促进征信业规范发展和加强征信监管的外部环境明显改善。到2008年底,企业征信系统收录企业及其他组织1447万户,个人征信系统收录自然人数为6.4亿人,其中有信贷纪录的1.4亿人。
苏宁要求,2009年要继续完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确保数据质量和系统稳定运行,同时改进服务,提供多种版本的信用报告,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同时,要认真总结国际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规范信用评级业务行为,扶持国内评级业的发展。
此外,要及时总结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不足,及时调整思路,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帮助农村信用社建立农户信用档案,提高农村信用社的信用风险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