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今日披露,其控股权将转让给香港上市公司天津港发展(3382.HK),引进天津港发展的全资香港子公司显创投资为公司战略投资者。天津港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有助于理顺股权关系,有助于天津港港区整合。
昨日,天津港控股股东天津港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951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6.81%)转让给天津港发展,天津港发展以其于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显创投资作为标的股份直接持有人。
经协商,本次转让股份的价格为人民币10.152元/股,共计人民币965975万元。应支付的对价由两部分构成:天津港发展向天津港集团在境外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定向发行新股。另外,由天津港发展以其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借款、发行新股、可转债或其他证券或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筹集支付。
公告披露,经天津市国资委批复,同意豁免天津港集团此次股权转让公开信息征集受让方。
据悉,天津港发展于2006年4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市场发行上市,是天津市政府在香港的红筹股上市公司天津发展(0882.HK)的分拆上市企业。
天津发展的实际控制人为津联集团,后者为天津市在香港的窗口企业,是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全资附属公司。2005年,天津发展设立天津港发展,将港口经营企业资产注入天津港发展。目前,天津发展持有天津港发展约67.33%的股权。显创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天津港发展专门为进行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而根据国际惯例在香港新注册成立的项目公司,天津港发展拥有其100%股权。
某知名券商研究员表示,此次运作起到了理顺各企业间股权关系的效果,天津港发展从津联集团和天津发展的体系中剥离出来,最终形成天津港集团(实际控制人)——天津港发展(子公司)——天津港(孙公司)的关系,将为未来整合打下基础。
公告称,本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引进天津港发展的全资香港子公司显创投资为公司战略投资者,有助于实现对天津港区港口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统一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提升股东回报水平;有助于强化公司的整体优势,提升公司的国际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天津港集团将通过其境外全资子公司持有天津港发展不低于天津港发展总股本51%。此次引进战略投资者,不影响天津港集团对天津港的实际控制人地位,也不影响天津港集团对天津港已做出的承诺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