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2009年3月16日上午,在国际奥委会、中国奥委会、海南省人民政府的见证下,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三亚市人民政府签署了《三亚奥林匹克国际村项目合作意向书》,公司将与国际奥委会、中国奥委会、海南省人民政府、三亚市人民政府及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地产”)合作,在三亚市海棠湾投资建设“三亚奥林匹克国际村”项目。
该项目为国际奥委会、中国奥委会授权开发的、2008年北京奥运会文化遗产项目。项目区位定于三亚市海棠湾,总占地面积约2200亩,是以奥林匹克博物馆及奥林匹克青年学院为主线,集教育、文化、展览、运动、会议、度假为一体的综合项目。该项目分为五大功能区,将以奥林匹克博物馆、奥林匹克青年学院及奥林匹克大家庭为项目的核心及标志性建筑。
该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2亿元人民币。项目实行分期开发建设,每期建设周期不超过4年,其中奥林匹克文化功能区(奥林匹克博物馆、奥运文化广场、奥林匹克雕塑公园)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半,上述时间以项目具备开工条件为起始计算。首期建设内容为占地不低于300亩奥林匹克文化功能区(奥林匹克博物馆、奥运文化广场、奥林匹克雕塑公园)以及初步拟定为占地不低于600亩的奥林匹克度假村项目(首期建设内容以相关政府部门的最终审批为准)。
本公司与万通地产及国际奥委会、中国奥委会将在三亚市设立项目公司作为项目产权人,负责三亚奥林匹克国际村项目的投资管理工作,并在项目建成后,负责开展运营活动。该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为本公司占46%,万通地产占44%,国际奥委会占5%,中国奥委会占5%。本公司在获得国际奥委会及中国奥委会的相关授权后,将使用“奥林匹克”和五环标识相关资源。
自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一年内,如本公司或项目公司未能依法取得项目用地,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该项目的具体合作模式、合作内容有待于进一步协商确认并签署正式的法律文件。该项目的后续情况本公司将在确认后及时向广大股东及投资者进行公开披露。
该项目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在进行本公司的股份交易时应谨慎行事,注意投资风险。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