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9年3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公司董事长陈丽芬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庞贝制衣有限公司的决议。
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408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2300.5万美元,公司出资1,725.37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5%;奇恩特有限公司C.N.TEAM LTD.出资200.12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9%;香港东升有限公司出资37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6%。
江苏庞贝制衣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1,45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650万美元,公司出资487.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5%;英国依时有限公司Y.Z.I.T.LTD出资162.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5%。
此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产服装、领带、票夹、皮带、围巾,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5,53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2,950.5万美元,公司出资2,212.87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5%;奇恩特有限公司C.N.TEAM LTD.出资200.12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6.78%;香港东升有限公司出资37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2.71%;英国依时有限公司Y.Z.I.T.LTD出资162.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51%。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