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1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定于2009年3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为参股23.33%的子公司江西金龙化工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银行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04号)。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352 股票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09-004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金龙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龙”)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人民币3,000万元,累计担保数量为人民币3,0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江西金帆达生化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一定额度的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96,029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金龙为项目建设及后续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1亿元的贷款授信额度,公司为其中的3,000万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目前尚未签订正式的担保协议。公司已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6,0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32%,本次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西金龙注册地点在江西乐平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张吉昌,经营范围:农药中间体、医药中间体生产、销售,系公司参股23.33%的子公司,2009年2月末的资产总额11,846.65万元、负债总额133.87万元、净资产11,712.78万元,净利润-96.75万元,目前尚处在建设期。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江西金龙尚在办理银行授信,因此尚未签订正式的担保协议,待银行审批后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江西金龙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是为满足其目前的项目建设及今后的正常经营运转,有利于该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且目前该公司财务状况稳定,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为该公司提供担保。
同时,由于公司本次对其的担任比例(30%)超出公司对其的持股比例(23.33%),因此江西金帆达生化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协议》,由江西金帆达生化有限公司为公司超出部分的担保金额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量为人民币96,029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32%,且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与江西金帆达生化有限公司签署的《反担保协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3、江西金龙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江西金龙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