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09年03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公告编号: 2009-临003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有关媒体刊登了题为《浙江国贸业务转型金融资产拟植入浙江东方》的文章。公司董事会就该文章的相关内容向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国贸”)进行了核实,现对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1、浙江国贸及浙江东方从未接受任何相关媒体的采访,浙江国贸如何进入金融领域尚处于论证和准备阶段,因此不存在和不具备文中所述的浙江国贸将“金融资产拟植入浙江东方”的事实和条件,未来三个月内亦不会实施将金融资产植入浙江东方的计划。
2、文中所述内容仅是作者个人观点。本公司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