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09年3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3月13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发出。公司6名董事全部参加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采用信托方式融资的议案;
为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同意公司采用信托方式融资,金额不超过5亿元,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相关信托公司、单笔融资时间、期限及额度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投资设立南京新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物业管理专业化水平,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企业创造更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同意公司在开发区内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万元出资设立南京新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港物业”,最终名称以工商局核准为准),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新港物业将以开发区内工业地产的物业管理为主,同时兼顾商业物业管理,并适时跨出开发区,拓展更大的市场。
新港物业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将对新港物业经营班子进行相应的绩效考核,以保障新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投资者的权益。
随着开发区不断发展壮大,工业地产及相关商业地产的物业管理业务具有良好的盈利前景。新港物业将在为开发区内企业提供优质物业管理服务的同时,不断提升自身资质,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专业化水平。预计该项目将给公司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