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合臣今日公告,根据上海市一中院协助执行通知,公司第一大股东合臣化学所持公司2109.1万股(已冻结)的孳息1054.55万股被司法冻结,这意味着合臣化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中泰投资与信弘投资一案的和解并未有实质性突破,也意味着上市公司收购方鹏欣集团在此项债务和解上进展缓慢,若上述股份被强制执行,鹏欣集团收购上市公司的一盘棋或将被打乱。
合臣化学目前持有中科合臣4519.5万股,占其总股本比例为34.24%,其中2109.1万股于2005年4月已质押于中泰信托,为其股东信弘投资借款提供担保。由于信弘投资借款逾期未还,经法院判决,合臣化学负连带清偿责任,所质押之2109.1万股中科合臣股份被司法冻结。加上此次被冻结的孳息,合臣化学所持有的3163.65万股处于司法冻结状态。据公告称,此次被冻结的1054.55万股冻结期限为2009年3月17日至2011年3月10日。而除了上述股权外,因该案同时遭遇冻结的还有信弘投资所持合臣化学28%股权。
根据上市公司2008年12月22日发布的收购报告书摘要,鹏欣集团作为收购方,将收购信弘投资等3家股东所持有的合臣化学70%股权,从而将控制中科合臣34.24%的股权。为了解决股权被司法冻结问题,鹏欣集团特意与信弘投资等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其中明确,信弘投资、鹏欣集团将积极与中泰信托达成债务和解意向,鹏欣集团在限定额度内承担信弘投资借款的清偿,所承担之借款清偿款为应付股权转让款的组成部分。
但今日的公告或许预示着“旧债未了又添新债”,如果股权司法冻结这一问题无法解决,将影响到鹏欣集团收购中科合臣的全盘计划。截至目前,除了信弘投资所持的28%合臣化学股份被司法冻结外,鹏欣集团70%股权收购计划中的42%已经过户。
若上述被冻结股权被法院强制执行,合臣化学对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将降至10.27%左右,鹏欣集团所持合臣化学的股权也将仅为42%,从而面临无法获得合臣化学控制权的风险。而假设鹏欣集团将通过司法拍卖获得上述股份,或将打乱其原先的邀约收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