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项公告
2009年03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证券代码:600811 编号:临2009--005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媒体报道了大连市政府领导对大连港集团发展的战略构思,由于此构思涉及我公司及我公司的参股公司--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此事项,公司声明如下:
我公司的参股公司--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08 年6月23日召开董事会会议、2008年7月11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008 年12 月17 日,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接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402 号《关于核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其向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600 万股。目前,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增发事宜正在进行中。
截止目前,针对上述构思政府部门未与我公司进行过任何形式的商谈;同时,我公司与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也未就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事项进行过任何形式的商谈。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