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致歉公告
2009年03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联油 公告编号:2009-021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9年3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09〕17号)。因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和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未回避表决,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公司董事陈勇,原董事赵伟(原总经理)、张大放(原财务总监)、杨承明、董志强,独立董事阎世春、明云成、席海波、任渭生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公司董事会秘书王艳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本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诚恳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并真诚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将以此为戒,今后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确保公司依法依规运作,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