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9年3月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9年3月1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全体监事会成员及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傅建伟先生主持,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08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1,845,456.5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9,184,545.66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139,241,468.30元,2008年分配现金股利46,560,000.00元,本年度实际可分配利润175,342,379.21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的发展目标,公司决定2008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从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出发,董事会决定以2008年末总股本3724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 5股的比例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8624万股,转增后总股本为55872万股。该预案需经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度报酬的议案;
续聘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预案需提交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支付给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8年度的审计费用为50万元。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规程》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与控股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7家企业及本公司参股的绍兴旭昌科技企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分别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关联董事傅建伟先生、何锋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详见同时刊登的关联交易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傅建伟先生、何锋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详见同时刊登的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充实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的成员调整如下:战略决策委员会由董事董勇久先生、独立董事朱良标先生、独立董事沈振昌先生3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朱良标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浙江道恩绍兴酒有限公司现已注销,公司确定无法收回浙江道恩绍兴酒有限公司货款156,000.14元,作为坏账核销并结转相应的坏账准备,本次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划投资年产五万吨轻量薄壁玻璃瓶项目的议案;
公司四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筹建中国绍兴黄酒工业城(黄酒产业园区)的议案》。为壮大黄酒主业,进一步推进公司的集约化生产经营,公司拟在绍兴袍江新区筹建中国绍兴黄酒工业城(黄酒产业园区)。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绍兴市区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升转型搬迁工作的有关实施意见及公司规划,公司原玻璃瓶厂生产线将首先搬迁到黄酒产业园区,保留原有一窑两机棕色玻璃瓶生产线,新增一窑两机白色玻璃瓶生产线,年生产能力由3万吨提高到5万吨。
公司董事会决定在黄酒产业园区一期投资年产5万吨轻量薄壁玻璃瓶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5,138万元,达产后形成年产5万吨轻量薄壁玻璃瓶的生产能力,为实施该项目,公司已参与竞拍袍江新区46-1-1号地块使用权并拍得该地块, 土地面积为47799平方米,土地出让年限为50年,地块成交价款为人民币1650万元。本项目新建生产线采用先进的工艺,生产古越龙山绍兴酒专用棕色玻璃瓶和白色玻璃瓶。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9年4月15日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9年4月15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公司黄酒博物馆报告厅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09年4月9日
(二)会议审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审议关于聘请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与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审议公司关于计划投资年产五万吨轻量薄壁玻璃瓶项目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9年4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本人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四)、会议登记办法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于2009年4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亦可通过信函、传真办理登记手续。
传真:0575—85166884 电话: 0575-85176000 85166841
联系人:金勤芳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北海桥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请注明股权登记)
邮编:312000
(五)、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回 执
截至2009年4月9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 持股数: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名(盖章):
二○○九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2、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为代表出席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如下:
一、由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表决指示如下:
序 号 | 表 决 事 项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
1 | 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 | 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5 | 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
6 | 关于聘请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8 |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9 |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 ||||
10 | 关于与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 ||||
11 | 关于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12 | 关于计划投资年产五万吨轻量薄壁玻璃瓶项目的议案 |
四、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2009年 月 日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书相应的空格内划″√″。
附件1: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草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陆续出台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作相应的补充和修改:
第六条(原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3,280万元。
现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7,248万元。
第十八条(原公司章程): 公司发起人为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现持有股份数为9,438.90万股。
现改为:公司发起人为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现持有股份数为15,102.24万股。
第十九条(原公司章程): 公司股份总数为23,28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3,280万股。
现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37,248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7,248万股。
第四十一条(原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侵占公司财产,损害公司利益时,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处以警告、罚款、降职、免职等处分;对董事、监事则可提请股东大会决议罢免;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现改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控股地位侵占公司资产。公司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建立“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的应立即申请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负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占用即冻结”机制的责任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悉人员在知悉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的当天,应当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侵占公司财产,损害公司利益时,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处以警告、罚款、降职、免职等处分;对董事、监事则可提请股东大会决议罢免;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一百一十二条(原公司章程):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等行使决定权。
现改为: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等行使决定权。
第一百五十九条 (原公司章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现改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公司盈利年度、无重大技改投入或其他投资计划、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证券代码: 600059 证券简称: 古越龙山 编 号:临2009-002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9年3月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9年3月1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孙永根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08年年度报告认真审核,监事会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0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是公司正常运作所必需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签订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坏账核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谨慎性原则,符合国家有关会计政策,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本次坏账核销156,000.14元,对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与公司没有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 600059 证券简称: 古越龙山 编 号:临2009-003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 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预计总金额 (2009年) | 2008年的总金额 |
采购原材料 | 酒类 |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 2000 | 1240.00 |
酒类 | 绍兴市酿酒实业公司 | 500 | --- | |
蒸汽 | 绍兴市热电有限公司 | 400 | 418.16 | |
销售产品或商品 | 酒类 | 绍兴市酿酒实业公司 | 1000 | 3016.76 |
酒类 | 北京咸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500 | 464.50 | |
其他 | 商标使用费 |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 420.50 | 420.50 |
房屋租赁费 |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 56 | 56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绍兴市北海桥,法定代表人傅建伟,注册资本16664万元,主营业务:国有资本营运;生产:黄酒、白酒、果酒液体饮料、食用酒精、玻璃制品;批发、零售;粮食、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纺织原料(除皮棉、蚕茧)、针纺织品。
绍兴市酿酒实业公司,住所为绍兴市北海桥,法定代表人陈增茂,注册资金108万元,主营业务:副食品、粮(零售)油及制品、酒类;零售:国产卷烟。
绍兴市热电有限公司,住所为绍兴市马臻路285号,法定代表人韦德良,注册资本3323万元,主营业务:蒸汽供热发电;电厂设备安装维修;出渣机制作;经销:普通劳保用品、百货、五金交电(除家用电器)、建筑材料、纺织原料(除皮棉、蚕茧)。
北京咸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为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8号,法定代表人刘红林,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零售卷烟、雪茄烟;销售包装食品、饮料、酒;中餐。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公司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其余均同为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关联公司的财务状况,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采购和销售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减少采购流通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减少销售流通环节,拓展市场以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朱良标、金志霄、许五全、沈振昌经审查后认为: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2009年度的预计符合现实情况,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此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 600059 证券简称: 古越龙山 编 号:临2009-004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09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酒集团”)等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与控股股东黄酒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7家企业分别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与本公司参股的绍兴旭昌科技企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本公司是黄酒集团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每年发生一定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论证和研究,在表决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傅建伟、何锋予以回避,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内容。本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在表决时,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1、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绍兴市北海桥
法定代表人:傅建伟
注册资本:16664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国有资本营运;生产:黄酒;生产:玻璃制品;批发、零售: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纺织原料(除皮棉、蚕茧)、针纺织品。
2、黄酒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
1) 绍兴市酿酒实业公司
住所:北海桥
法定代表人:陈增茂
注册资金:108万元
企业类型:国有企业
经营范围:食品经营:粮食及制品、食用植物油、酒、调味品、饮料、糖果、糕点;零售:卷烟、雪茄烟。钢材、木材、建筑装潢材料、五金、纺织原料、百货、空酒瓶回收、化工产品。
2)北京咸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8号
法定代表人:刘红林
注册资本:1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零售卷烟、雪茄烟;销售包装食品、饮料、酒;中餐。
3)绍兴市热电有限公司
住所:绍兴市马臻路285号
法定代表人:韦德良
注册资本:3323万元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蒸汽供热发电;电厂设备安装维修;出渣机制作;经销:普通劳保用品、百货、五金交电(除家用电器)、建筑材料、纺织原料(除皮棉、蚕茧)。
4)绍兴市华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绍兴市越西路大叶池
法定代表人:徐城法
注册资本:775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水暖管道、五金配件的经销。
5)绍兴市于越酒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绍兴市光相桥西16幢
法定代表人:何锋
注册资本:1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服务:酒文化、饮食文化产品的研究开发、宣传、培训,物业管理,自有房产租赁,会展服务;供应(饮食业):中式餐(含冷菜)。
6)绍兴市中正龙信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绍三公路七眼桥
法定代表人:董勇久
注册资本:425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食品生物发酵制品(灵芝多糖营养液);批发:保健食品。
7)绍兴市龙山化纤物资经营有限公司
住所:绍兴经济开发区东山路1号龙山科技园科技二楼
法定代表人:李斌
注册资本: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销:纺织原料及产品(除皮棉、蚕茧);燃料油;货物进出口。
3、本公司联营公司
1)绍兴旭昌科技企业有限公司
住所:绍兴经济开发区龙山软件园
法定代表人:谢晓东
注册资本:560.0387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贴片式整流二级管及相关产品的制造、销售。
2)浙江古越龙山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绍兴经济开发区东山路1号
法定代表人:谢晓东
注册资金:600万美元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企业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各种规格的光电贴片二级管((SMD LED)和LED显示器件及电子产品并承接LED显示屏工程。
3)绍兴咸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鲁迅中路181号
法定代表人:宋金才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设备、纺织品及原料、家用电器、百货、计算机及配件、家俱、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文教用品、工艺美术品、仪器仪表的销售;供应:中式餐;生产加工:中式糕点、熟肉制品、预制水产品;食品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住宿服务。
4、各关联方关系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黄酒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签署。
5、关联交易金额
公司拟通过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或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当年累计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含5%)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作出约定;公司董事会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内容为:本公司拟与黄酒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7家企业、公司联营企业分别签订经常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关联交易进行规范。
经常性关联交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销售、租赁、商标使用等服务的提供。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主要内容
根据《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本公司与关联方在采购、销售、服务、租赁、商标使用等方面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当年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含5%)的关联交易订立本框架协议,可由公司按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框架协议组织实施,不再另行逐笔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如超出前述标准,则需报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并依法进行披露。
2、定价政策
根据《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关联交易合同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3、协议的生效条件
根据《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3年。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采购和销售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减少采购流通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减少销售流通环节,拓展市场以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具有即时性、不确定性、价格随行就市等特点和难点。为此,本公司决定采取与关联方分别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方式,解决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披露问题。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为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交易,分多次进行。上述协议为框架协议,对交易的总体原则进行约定,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有关的信息。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朱良标、金志霄、许五全、沈振昌经审查后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拟与集团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签订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拟与绍兴旭昌科技企业有限公司等三家联营企业签订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