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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3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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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2版: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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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2版:基金
    震荡市导致基金业绩大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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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逾期未签署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协议的
    客户账户采取限制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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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逾期未签署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协议的客户账户采取限制措施的公告
    2009年03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在监管部门的悉心指导以及合作银行的全力配合下,我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和中信银行等十一家商业银行合作推出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工作已完成全面上线工作,并实现了对原银证转账客户的批量转换及其他客户的批量预指定。我司所属营业部合格账户客户均已全部纳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系统。

      为充分保障客户利益,保证客户正常进行证券交易及资金进出,我司于2007年6月1日在《证券时报》等相关媒体及公司网站刊登《山西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工商银行)批量转换的公告》,提醒已上线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系统的合格账户客户在2008年3月31日前完成第三方存管协议签约工作,我司将对逾期未签约的客户账户采取限制资金存取等控制措施。随后我司又多次通过公告提醒客户本人携带证件及时到开户营业部办理第三方存管协议的签订手续(具体内容可参见我公司既往关于账户批量移行的公告),对至今尚未到营业部办理上述手续的客户,我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政策要求对其账户采取限制措施如下:  

      一、从2009年4月1日起,对已成功批量转换但至今仍未至营业部签署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的账户限制资金取出,并禁止办理转托管和撤销指定交易,直至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到开户营业部完成签署三方存管协议等相关手续为止。

      二、已进行批量预指定的客户,但至今仍未至营业部签署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的账户限制资金存取,并禁止办理转托管和撤销指定交易,需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至开户营业部签订第三方存管协议,并至存管银行办理签约手续后方能进行资金存取。 

      我司将尽力通过各种渠道向客户传达本公告内容,若客户未按本公告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客户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不便请您理解并予以支持、配合,山西证券将一如既往地竭诚为您服务。

      有关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相关情况,可向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及开户营业部进行咨询,也可登录山西证券网站第三方存管专区进行查询。 

      山西证券客户服务中心 :400-666-1618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三月二十日

      

      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及咨询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