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联动机制
2009年03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金证顾问 张超)
在煤炭市场化的前提下,当前煤价步步攀高,而电价仍处于政府定价阶段,无法适应电煤价格开放的市场变化,不能及时和煤价合理联动,造成了煤炭与电力之间的矛盾,因此,煤电联动机制呼之欲出。
煤电联动政策始于2004年年底,当时政策规定,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较前一个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便将相应调整电价。煤电联动是缩小煤电矛盾的一个过渡办法,它只是一种价格定价机制,其创新之处在于由原先的单一制向两部制转变。当煤炭价格上涨后,以煤炭为原料的电力价格相应上涨,但煤价上涨成本的一定比例必须由电力企业自行消化。
(金证顾问 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