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金融·证券
  • 6:观点评论
  • 7:时事国内
  • 8:时事·海外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钱沿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专栏
  • B7: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B8:汽车周刊
  • C1:披 露
  • C3:信息披露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C21:信息披露
  • C22:信息披露
  • C23:信息披露
  • C24:信息披露
  • C25:信息披露
  • C26:信息披露
  • C27:信息披露
  • C28:信息披露
  • C29:信息披露
  • C30:信息披露
  • C31:信息披露
  • C32:信息披露
  • C33:信息披露
  • C34:信息披露
  • C35:信息披露
  • C36:信息披露
  • C37:信息披露
  • C38:信息披露
  • C39:信息披露
  • C40:信息披露
  • C41:信息披露
  • C42:信息披露
  • C43:信息披露
  • C44:信息披露
  • C45:信息披露
  • C46:信息披露
  • C47:信息披露
  • C48:信息披露
  • C49:信息披露
  • C50:信息披露
  • C51:信息披露
  • C52:信息披露
  • C53:信息披露
  • C54:信息披露
  • C55:信息披露
  • C56:信息披露
  • C57:信息披露
  • C58:信息披露
  • C59:信息披露
  • C60:信息披露
  • C61:信息披露
  • C62:信息披露
  • C63:信息披露
  • C64:信息披露
  • C65:信息披露
  • C66:信息披露
  • C67:信息披露
  • C68:信息披露
  •  
      2009 3 20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C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C7版:信息披露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富国基金公司关于增加兴业证券
    为富国天鼎代销机构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对账单服务调整的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关于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持有人变更
    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的提示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大股东股份减持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对账单服务调整的公告
    2009年03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了提高服务效率,也为了更好地支持环保,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调整季度纸质对账单寄送对象并同时增加月度电子对账单的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 自2009年第1季度起,本公司季度纸质对账单的寄送对象调整为:当季有交易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度纸质对账单仍保留向所有持有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寄送。

      2. 自2009年3月起,在原来已经提供的季度、年度电子对账单服务的基础上,本公司将增加月度电子对账单服务,即每月结束后,本公司将为所有订阅电子对账单的投资者发送电子对账单。

      投资者可以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博时快e通”系统网上自助订阅;或发送“订阅电子对账单”邮件到客服邮箱service@bosera.com;也可直接拨打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10 5568(免长途话费)订阅。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