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
召开公司2008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江投资公司四届十七次董事会议于2009年3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30在上海浦东世纪大道1500号9楼长江投资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居亮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其中李凯董事委托居亮董事长;谢毅董事委托王建国董事;李心丹独立董事委托赵晓雷独立董事),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358,424.93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1,847,111.16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184,711.12元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173,713.81元,加上2007年末未分配利润64,356,037.15元,2008年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64,529,750.96元。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拟在2009年加大对现代物流项目的投资,故拟定本次利润不分配,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独立董事对此表示无异议。
五、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借款及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满足公司现代物流业拓展和日常经营需要,对归还的银行流动资金贷款进行续贷并增加金额;同时根据公司下属控股公司贷款需要,同意对其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如下:
(一)公司借款事项:
1、公司已归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闸北支行贷款人民币3400万元,现向该行续贷并增加贷款金额至4000万元,贷款期限仍为1年;
2、公司已归还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南汇支行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现向该行续贷,贷款金额仍为5000万元,贷款期限仍为1年;
3、公司将归还深圳平安银行上海分行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在归还后向该行续贷并增加贷款金额至8000万元,贷款期限仍为1年;
上述贷款由公司控股股东长发集团提供相应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根据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上海长望气象公司的经营需要,同意为其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曹路支行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为1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担保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拟对2006年5月16日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进行相应的工商变更。
原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740万元。
现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740万元。
原章程: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
现修改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原章程:
第十八条 公司成立时,经批准发行的股份总数为壹亿贰仟伍佰万(125,000,000)股,其中向发起人发行捌仟伍佰万(8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具体为:
[发起人长发集团公司认购陆仟玖佰万捌仟六佰(69,008,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5.21%;
发起人长发集团宁波商城有限公司认购捌佰叁拾陆万陆仟肆佰(8,366,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69%;
发起人长发集团南京公司认购陆佰玖拾捌万陆仟叁佰(6,986,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59%;
发起人长发集团重庆公司认购贰拾壹万贰仟玖佰(212,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17%;
发起人武汉长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认购肆拾贰万伍仟捌佰(425,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34%。]
经公司历年股本变革,公司的股份总数为贰亿伍仟柒佰肆拾万(257,400,000)股。
公司已于2006年1月完成股权分置改革,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之后,公司的股本总额保持不变,其中发起人的持股明细如下:
[限售股东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长发集团公司)]持有壹亿壹仟捌佰陆拾玖万柒仟叁佰玖拾壹(118,697,3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6.11%;
限售股东宁波长江发展商城有限公司[(原长发集团宁波商城有限公司)]持有壹仟肆佰叁拾玖万伍佰贰拾贰(14,390,5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59%;
限售股东长江联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长发集团南京公司)]持有壹仟贰佰零壹万陆仟陆佰玖拾玖(12,016,6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67%;
限售股东武汉长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柒拾叁万贰仟叁佰玖拾叁(732,3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28%;
限售股东南京长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长发集团重庆公司)]持有叁拾陆万陆仟壹佰玖拾伍(366,1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14%。]
现修改为:
第十八条 公司成立时,经批准发行的股份总数为壹亿贰仟伍佰万(125,000,000)股,其中向发起人发行捌仟伍佰万(8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具体为:
[发起人长发集团公司认购陆仟玖佰万捌仟六佰(69,008,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5.21%;
发起人长发集团宁波商城有限公司认购捌佰叁拾陆万陆仟肆佰(8,366,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69%;
发起人长发集团南京公司认购陆佰玖拾捌万陆仟叁佰(6,986,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59%;
发起人长发集团重庆公司认购贰拾壹万贰仟玖佰(212,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17%;
发起人武汉长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认购肆拾贰万伍仟捌佰(425,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34%。]
原章程: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贰亿伍仟柒佰肆拾万(257,400,0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贰亿伍仟柒佰肆拾万(257,400,000)股。
现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叁亿零柒佰肆拾万(307,400,0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叁亿零柒佰肆拾万 (307,400,000)股。
原章程: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所持股份的变动情况。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现修改为: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所持股份的变动情况。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九、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成员变动的议案》,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谢毅先生、杨鹤振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调整后的替补成员名单待定。
十一、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度述职报告》;
(注:上述第一、三、四、五、七、八、十、十二项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09年4月10日(星期五)上午9:30在上海浦东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长江投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8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董事会成员变动的议案》;
9、审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经公司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所网站:www.sse.com.cn)
10、审议《关于变更监事会成员的议案》。(经公司四届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所网站:www.sse.com.cn)
11、审议《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度述职报告》。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凡在2009年4月1日(星期三)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授权委托人。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人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出席登记,法人股东需持单位证明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未办理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大会。
2、登记时间:2009年4月7日(星期二)上午9:3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9楼长江投资公司会议室。
4、联系电话:021-68407007、021-68407032
5、传 真:021-68407010
6、邮政编码:200122
7、联系人:朱 联、俞 泓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20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为有效。
股票代码:600119 股票简称:长江投资 编号:临2009-011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上海长望气象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长望气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望气象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2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不存在反担保
● 截至目前为止,本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2700万元人民币(包括为长望气象担保的2000万),不存在逾期担保的现象。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09年3月18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四届十七次董事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其中李凯董事委托居亮董事长;谢毅董事委托王建国董事;李心丹独立董事委托赵晓雷独立董事),与会董事一致同意:
长望气象公司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曹路支行贷款2000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充流动资金,在该笔贷款到期后,本公司将为长望气象公司的2000万元人民币续贷进行担保,担保期为1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长望气象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秋路669号6幢
法定代表人:叶慧珠
注册资本:人民币 2,94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 310115000000088
组织机构代码: 13321527-5
经营期限:自1981年6月30日至2023年10月30日
经营范围:气象仪器领域内的四技服务;气象仪器、环保仪器、晶体管收音机、收发讯数据整理设备、电子报警装置、渔业仪器、水电节能仪器生产。
公司沿革: 上海长望气象科技有限公司的前身为上海无线电二十三厂,创建于1930年,公司从1955年起成为我国高空气象探测仪器研制生产骨干企业。
2002年12月31日上海仪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电科技公司”)受让上海无线电二十三厂90%的股权。
2003年10月31日上海无线电二十三厂改制为上海长望气象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33.21万元人民币,其中仪电科技公司占90%股份;上海风雷广播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雷广播电器公司”)占10%股份;
2006年6月12日仪电科技公司将所持有的长望气象公司20%的股权转让给风雷广播电器公司,转让后仪电科技公司持有长望气象公司70%的股份,风雷广播电器公司持有长望气象公司30%的股份。
2008年1月经公司四届二次董事审议通过,同意该公司由原注册资本233.21万元增加到2940万元。该公司以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906.79万元转增实收资本;另一部分以现金增资方式进行增资扩股,其中仪电科技公司以现金增资1407万元,风雷广播电器公司以现金增资393万元。增资后,仪电科技公司的股比从原来的70%调整为75%;风雷广播电器公司的股比从原来的30%调整为25%。
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76,927,916.68元,负债总额为34,973,446.37元,净资产:41,954,470.31,净利润:11,542,860.26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为保证被担保方经营业务的正常运行,并考虑到其目前的发展情况以及资信状况,同意公司为长望气象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但希望公司将责任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已经发生的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2700万元人民币,不存在逾期担保的现象。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600119 股票简称:长江投资 编号:临2009-012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四次监事会议于2009年3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长江投资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江林根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陈岐益监事委托江林根监事会主席,钱毓声监事委托孙海红监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拟定本次利润不分配,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上述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决议。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