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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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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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2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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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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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2008年,之于整个中国经济,是极其不平凡的一年,我们经历了雪灾、地震和全球金融风暴的连番冲击,但是,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众志成城,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
2008年,之于滨江集团,是历史上极具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面对宏观调控,面临全国房地产市场量价齐跌的萎靡态势,环顾许多地产企业已经处于资金链吃紧无力拿地的尴尬局面,滨江集团却能够“在宏观调控中上市,在淡市中低价拿地,在逆势中保持热销”,不仅给整个杭州楼市带来了又一个“滨江年”,而且再次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我们对市场的准确判断能力,并成功在资本市场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报告期内,公司仍旧取得良好的业绩,实现营业收入2,325,909,410.66元,比上年减少11.97%;实现营业利润总额786,649,203.54元,比上年增长12.5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4,267,385.45元,比上年增长32.58%;每股收益0.61元。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3,934,191,555.82 元,比上年增长70.3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886,137,189.46 元,比上年增长157.93%。
具体言之,可以从战略、产品、管理三方面进行总结:
第一,战略成功。
1、把握战略时机,在2008年成功上市。我国的资本市场历经多年的发展,在监管部门的大力扶持和培育下,在投资者越来越来充分的监督和理性参与下,现在的上市企业大都是各个行业的优质企业,一家优质企业如果能够上市,更是插上了腾飞的翅膀。所以,我们虽然当时了解到,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鉴于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影响,上市更多了一层不确定因素,但我们却开始逐步清醒地认识到,并且坚定的认为,只有上市才能真正实现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所以我们全力以赴,凭借多年以来的规范运作和诚信经营为证明,理想的过往业绩为支撑,以及稳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保障,于2008年5月29日在深交所成功挂牌并上市!
2、注重优质土地资源的战略储备、有效保持产品的稀缺性和市场领先性,强调集团综合利益的最大化,而非单个项目的利益最大化。公司侧重于稀缺资源、或者相对稀缺资源、成长性好的土地,回避在市场过热的时候高价拿地。通过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及雄厚的资金实力的支撑,滨江集团在2008年及过去都能抢占市场先机取得合理目标价值的优质土地资源,这令公司不仅具有产品上竞争优势,增强了弱市中的抗风险能力,同时为公司持续稳健、高速的发展提供了一条无可比拟的信心跑道。
报告期内,2008年9月16日,公司以24.6亿的底价获得重机厂地块,增加权益土地面积189,655平方米,增加权益建筑面积498,770.5平方米。该地块是杭州城区近年来出让体量较大的住宅用地,地块规模与到市中心距离与公司之前取得巨大成功的万家花城相类似,符合公司大力开发高性价比楼盘的条件。公司将采取滚动开发的模式,以理性的价格推出市场,快速周转,从而获得较好回报。
3、不惜售,合理定价,良性运转。公司多年来保持一贯的灵活定价策略,公司董事会能够根据行业、市场特性为操作团队指明有效战略方向,确保操作团队适时调整营销模式,无论在顺势还是逆势都保证资金链的有效周转。同时,公司在历年开发的项目中,从不采取惜售房屋、哄抬价格的行为以搏取短期的利益,而始终以企业责任、社会责任为发展的硬道理,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在我们的客户、合作伙伴及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影响力,从而能领导区域市场,保证合理的销售周期,年年有新盘,最终实现逆势热销。
报告期内,公司项目保持了较好的销售态势, 2008年,杭州市主城区商品房销售总额为419.46亿元,公司项目累计实现销售合同金额27.63亿元,占杭州市场销售总额的6.59%(数据来源:杭州市透明售房网),其中阳光海岸项目实现销售合同金额95,677.42万元,其中阳光海岸一期于11月16日开盘99套,截止12月31日,已经签定预售合同69套,销售率达到69.70%;金色蓝庭项目实现销售合同金额78,576.13万元,其中金色蓝庭一期于11月6日开盘385套,截止12月31日,已经签定预售合同332套,销售率达到86.23%,金色蓝庭二期于12月16日开盘290套,截止12月31日,已经签定预售合同110套,短短半个月时间,销售率达到37.93%。万家花城二期实现销售合同金额78,835.85万元;新城时代广场项目实现销售合同金额11,296.61万元;千岛湖湖滨花园实现销售合同金额3,970万元;金色海岸实现销售合同金额7,726.02万元。
第二,产品定位成功。
滨江集团从2001年的万家花园项目开始,就确立了品牌战略思想。目前滨江集团已经从单一分项的房屋品质优势过渡到综合的房地产品牌优势,实现了从品质到品牌的飞跃。目前滨江集团的精装修和环境建设标准已确立了“省内标杆、全国领先”的地位;同时形成了两大清晰的产品系列,即以金色海岸、阳光海岸为代表的在稀缺土地上的高附加值产品系列,和以万家花城、金色蓝庭为代表的高性价比产品系列,在市场中具有鲜明的个性并获得了良好的口碑。
第三,管理成功。
公司一贯保持“团队高效、数量相对精简、待遇相对优厚”的用人理念,这一理念以房地产业资源整合型、驾驭管理型的特点为基础,有效避免了各种人浮于事、人员臃肿的现象产生。公司通过自身对提升管理水平的多年努力,特别是滨江集团上市的推进,已经形成了一支能准确把握时间、控制成本、保证品质的优秀团队,这为企业的成功开拓与后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品牌美誉度不断提升,先后荣获以下荣誉:
2008年度CIHAF中国名企、2008中国华东房地产公司品牌价值TOP10、2008中国房产百强企业前50强、2007年度全国500强民营企业、 浙江十大品牌房产,并被授予“品牌浙江宣传示范基地”、浙江省建设系统信用建设先进单位、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浙江省百强民营企业、2008中国房地产十大著名浙江品牌、2007年度“浙江省最佳雇主企业”、浙江省著名商标、全省民营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奖、2007年度企业信用等级AAA级、杭州市红十字会系统抗震救灾先进单位。金色海岸项目A标段工程荣获2008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阳光海岸项目荣获2008联合国人居署迪拜国际最佳范例(中国)推动奖,金色蓝庭项目荣获中国十大人居经典楼盘。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进展顺利。万家花城一期项目目前主体施工已经完成,进入景观施工阶段;万家花城二期项目进入小区市政配套施工阶段;新城时代广场项目处于主体施工阶段;金色蓝庭项目处于主体施工阶段;阳光海岸项目处于主体施工阶段,部分已经结顶;城市之星项目处于主体施工阶段;千岛湖湖滨花园项目及千岛湖滨江酒店项目处于主体施工阶段。
2、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情况
自公司1996年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房地产开发及其延伸业务的经营,致力于成为一家具有自身独特优势的专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住宅的开发和建设是目前最主要的经营业务,也是公司盈利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为230,375.22万元,其中,房地产行业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7.44%,服务业产生的收入占2.56%。从产品结构来看,商品房销售的营业收入占97.44%、酒店服务营业收入占1.76%、物业服务营业收入仅占0.8%。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的营业利润率和上年同期相比保持稳定,除酒店服务基本持平外,商品房销售和物业服务的营业利润率略有提升。未来公司仍将坚持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以酒店服务、物业服务、投资性房地产租赁为辅的经营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全部来自于杭州地区,公司目前正在开发以及储备的房地产项目主要集中在杭州地区,公司的酒店和物业服务目前也都在杭州。预计未来几年杭州将依然是公司经营业务的主要区域。公司会根据市场的变化以及公司自身经营的需要,逐步开拓新的经营区域。
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
从长期来看,作为专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我们一直坚定看好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前景,我们认为,支撑中国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基本动因依然没有发生改变,从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继续推进,居民改善性居住需求的持续增长以及中国居住文化的深远影响来看,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整体需求是真实、有效的。本轮房地产调整本质上仍是行业自身发展规律决定的,在经历了2007 年极度亢奋的快速上涨之后,房地产市场必然需要一个理性回归、整合调整的过程,调控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消费者对住宅的自住和改善需求依然强劲。
展望未来几年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我们认为自2008年房地产行业开始结构性调整,整个行业将从产业扩张期也即企业规模的扩张转向产业成熟期和企业成长期,本次调整不同于以往市场的周期性调整,行业的结构转型将更有利于类似滨江集团这样的市场化运作程度高、抗风险能力强的品牌企业成长。市场的投资性需求让位于自住和改善型的真实需求,冲动型购买行为将转向理性消费的形势下,公司重视产品品质,具备可居住性的高性价比和高附加值两大产品系列吻合市场的转型需求,具备广阔的发展空间。
2、公司存在的竞争优势
第一、战略清晰,理性发展的区域龙头企业。
企业经营,战略为先。“一家企业要赢,必然要赢在战略上。”滨江集团之所以能够成功,就是因为经受住了各种各样的诱惑,一直坚守着自己既定的战略,并不断实施着它。同时,公司认为:战略不一定需要定得很高,但一定要适合企业本身,正确评估自己的能力也非常重要,低估自己,错失机会;高估自己,迷失方向。
立足杭州本地,理性扩张。公司一直以来坚持深耕杭州市场,在夯实杭州市场的基础之上,再逐步拓展到浙江和长三角其他地区,并继而考虑在全国扩张的务实发展战略。自公司成立以来始终围绕打造区域领先房企的目标,充分地创造优势、发挥优势、利用优势,不断开拓进取,逐步确立了公司在杭州房地产行业的领先地位。2007年末公司开始进入长三角二线城市(绍兴)扩张。公司对长三角地区居民购房习惯,开发流程等都十分了解,这种由点到面,理性扩张的战略符合公司现有的资源和能力。
第二、成功把握市场重点,始终抢占先机发展。
领先市场发展趋势,无论是环境、品质、物业管理,对各节点控制与把握都先市场一步完成,以立于不败之地。在过去的发展中,滨江一直成功把握了市场发展的重点,而且始终占领了先机,在房产市场火热之前,我们重点抓开发周期,力求项目建设“短平快”。在高端精装修市场空白之前,我们果断成功推出金色海岸,填补了高端市场的空白。在市场对小区环境逐步开始重视之际,我们早已远见卓识的联手境外知名景观设计机构,成功开发出了一系列的全国一流景观社区。而在今天,房地产市场进入整合的时期,我们已经开始有力提升我们的物业服务品质,让物业服务品质走在房产品质的最前沿,让人们赞扬滨江不仅仅是因为我们的环境,我们的装修,更因为有我们的物业服务!
第三、土地储备原则清晰、含金量高、成本较低。
(1)、土地储备原则清晰
高度稀缺的地块,即此次拿了下次不再有的,坚决理性竞标。
一定稀缺的地块,即此次拿了下次少量有的,积极参与竞标。
不稀缺的地块,即此次拿了下次还大量有的,绝不竞标。
(2)、土地含金量高:
公司当前主要的土地储备集中在杭州的市中心和次中心,而且都同水结下了不解之缘,在钱塘江畔,有阳光海岸、城市之星项目,在京杭大运河边,有可以纵览西湖全景的杭汽发项目,在千岛湖边有千岛湖滨江湖滨花园项目,在国家AAAA级风景区萧山湘湖边有湘湖项目等等。公司所掌握的稀缺资源,具有获得较高的毛利率的潜力。
(3)、土地储备成本较低
由于公司多年以来善于通过“招拍挂”方式获取土地,历练了自身高度的市场化运作能力,一方面回避在市场的亢奋期进行土地储备,另一方面得益于理性的销售策略所保持的充足现金支持,使得公司频频在土地市场“逆周期”地储备优质稀缺资源。公司目前土地储备权益规划建筑面积248.60万平方米,权益土地总价为989,895万元,平均土地成本仅为3,981.94元/平方米,而以公司2008年四季度开盘销售的两个项目为例,金色蓝庭项目商品房成交价格在15,500元/平方米左右,阳光海岸项目商品房成交价格在34,000元/平方米左右。
第四、产品细分,精准把握市场
准确的市场定位并推出适销对路的产品是公司近年来快速发展的基石之一。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结合地块的地域特点确定目标客户;并结合潜在客户的需求和偏好,整合各设计草案的优势和亮点,力求形成完美方案。
公司通过多年来对房地产市场的潜心研究和开发实践,针对中等收入和中高收入阶层向市场推出两大类住宅产品。
第一类是面向普通消费者的高性价比中档产品,注重价格、户型、配套、地段等综合性价比是该类产品的突出亮点。实现高周转,使得资金快速回笼。
第二类是在优质土地资源上开发的高附加值高端产品。依托地域蕴涵的自然、人文、商业经济背景,注重品质、打造精品是该类产品的特点。实现产品的高附加值,毛利率在40%以上。
第五、管理团队经验丰富,人员稳定。
滨江房产的管理团队有着十余年专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经验,有丰富的项目决策、定位、开发、推广和管理经验。公司董事长戚金兴自参加工作开始就一直从事房地产行业相关工作,具有20多年的房地产行业管理经验;不仅精于建筑设计,而且熟悉项目现场管理和工程预决算,1992年创建杭州滨江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浙江省劳动模范、杭州市第九、十、十一届人大代表、中国房地产十大风云人物、中国房地产优秀企业家、中国经营大师。总经理朱慧明,常务副总经理莫建华也是杭州滨江房屋建设开发公司的创始人,也是从技术工作起步,并逐步成长为企业管理层。同时,公司目前管理层平均年龄只有40岁,可谓年富力强,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之源。
十余年来,公司的核心管理层和技术人员保持稳定。公司也因此获得了浙江省第一届的“最佳企业雇主奖”。公司管理团队创新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及在资源获取、产品开发、品牌建设上拥有的丰富经验,为公司下一步跨区域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六、杭州市良好的房地产发展前景
杭州市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快速提高的人均收入水平、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居住环境,杭州市在浙江省重要的经济地位,加之杭州市政府早在1999 年即开始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市场规范化运作的程度较高,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对杭州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从长远发展分析,杭州房地产市场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3、公司发展战略和2009年经营管理计划
短期内,公司将抱着谨慎的原则充分预估市场调整的广度、深度和烈度,苦练内功,为各种可能的情形做好充分的准备:
第一、明确战略目标,调整发展思路。
1、适应整体经济环境和房地产行业形势的变化,及时将滨江集团的“高速发展战略”调整为“稳健发展战略”,立足存量土地的开发,适时进行土地储备。
公司在杭州从事房地产开发已有了十几年的历史,积累了丰富经验,对于杭州这个特殊的房地产市场具有独到的认识和判断。截止2008年底,公司土地储备总规划建筑面积合计299.34万平方米,权益规划建筑面积合计248.60万平方米,并且都为稀缺或者相对稀缺的地块,风险低、获利能力强,现有土地储备足以充分保证未来5年持续发展的需要。
公司未来几年内通过立足杭州,立足存量土地,在实现公司稳健发展的同时,公司将视市场形势的发展择机适度扩大土地储备,以满足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需要。
2、调整项目工程开发进度,减轻资金压力。
在建项目采取滚动开发的模式,按时开发,稳步推进,以理性的价格推出市场,采取灵活的销售策略实现快速周转,从而获得较好回报。加速公司高性价比储备土地的开发,适度拉长高附加值储备土地的开发周期,通过调整项目开发节奏,实现公司规模和利润的平衡。
3、市场占有率实现稳中有升。滨江集团一贯具有逆势扩张的特点,公司要在市场萎缩、行业悲观的环境中稳健发展,把握好新开楼盘、存量楼盘的销售,完成2009年近30亿元的销售目标。争取在未来5到10年实现全国房地产企业排名进入前30强。
第二,继续抓好产品品质,从抓品质提升到抓品牌。
2008年公司确立了品牌战略思想,并形成了两大产品系列,即以金色海岸、阳光海岸为代表的稀缺土地上的高附加值产品系列,和以万家花城为代表的高性价比产品系列,在市场中具有鲜明的个性并获得了良好的口碑。未来公司将通过推进项目的标准化管理,实现优秀产品的规模复制和产品品质的全面提升;通过持续提升产品的性价比和附加值保持滨江集团两大产品系列的优势地位;此外,努力提升物业管理水平,重点打造滨江集团物业管理的金名片,通过实施品牌战略,全方位的提升服务水平,使公司从产品的竞争转向服务的竞争,立志在产品日趋同质化的新形势下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
第三,加强管理,增强团队建设,继续推进制度化建设。
在内部管理上管理层清醒地认识到连续多年快速发展对公司的组织架构、制度化建设提出的巨大挑战。公司一贯保持“团队高效、数量相对精简、待遇相对优厚”的用人理念,这一理念以房地产业资源整合型、驾驭管理型的特点为基础,有效避免了各种人浮于事、人员臃肿的现象产生。在提升管理水平进行多年努力的基础上,2009年公司将充分利用滨江集团上市契机,以资本市场的高标准、严要求作为推动企业提升管理水平的动力,努力推进制度化建设,加强团队建设,提高协调能力和执行能力,立志打造一支能把握时间、控制成本、打造品质的优秀团队,这将为企业的最终成功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四、要树立并保持在资本市场上的良好企业形象。
公司上市时间不到一年,浙江以外的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杭州的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以及公司的经营情况并不了解。公司将不断向优秀的上市公司学习,不断总结自身,力争在资本市场树立并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一方面,公司将通过打造更为优秀的产品,来不断淬炼“滨江房产”的品牌。另一方面,公司将通过积极加强公司网站建设,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及时更新公司信息,使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能方便、快捷得获取公司最新信息。并在适当的条件下,邀请投资者、分析师和媒体记者参观访问公司,以及通过举办投资者说明会、恳谈会或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及时与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进行沟通,使其对公司的经营情况有更为及时、准确、全面的了解。
展望2009,公司已做好充分准备,在董事会的正确发展战略指导下,积极应对市场的变化,立志在行业调整中稳健经营,持续成长,树立“滨江集团”良好的企业品牌。
4、发展规划资金来源及使用计划
为保证2009 年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首先,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承诺合理安排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发建设。其次,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良好的企业资信和融资渠道,获取银行贷款。再次,加速产品开发,充分发挥高性价比系列产品的高周转优势,合理定价,实现资金的快速回笼。最后,在合适的条件下,公司将适时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多渠道融资。
5、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分析
“一个人如果自我感觉好了,那一定开始老了。一个企业如果自己觉得不错了,那一定开始走下坡路了!”只有在保持激情和自信的同时,时刻保持高度的清醒,意识到公司可能所面临的风险因素,才能保证公司战略的有效实施。
第一、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的风险
在党中央的果断决策下,我们全力以赴保持了整体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但伴随着全球经济危机的不断蔓延,势必对我国的经济环境形成一定程度的冲击,公司所处房地产行业与国民经济的联系又极为密切,短期来看,市场的调整程度还难以判断,呈现较大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将产生重大影响。
第二、业务经营风险。
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长,投资大,涉及相关行业广,合作单位多,同时要经过多个政府部门的审批和监管。如果项目的某个开发环节出现问题,可能会直接或间接地导致项目开发周期延长、成本上升,造成项目预期经营目标难以如期实现,并可能导致开发成本提高或者对项目的进度造成不利的影响。
第三、市场集中的风险。
公司目前开发的项目主要集中在杭州。公司投资项目的市场集中度较高,存在市场过度集中的风险。
(详见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全文)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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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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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6.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6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7 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8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9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2009年3月18日本公司董事会一届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以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1,040,000,000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红股3股并派发现金红利1.22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前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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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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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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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2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的影响。
上述交易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均不产生影响。
7.3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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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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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00万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00万元,余额0.00万元。
7.4.3 2008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滨江控股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戚金兴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对其所持滨江控股公司的股权,自滨江控股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滨江控股公司的股份,也不由滨江控股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滨江控股公司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持有滨江控股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滨江控股股份。
3、股东朱慧明先生、莫建华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对其所持滨江控股公司的股权,自滨江控股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滨江控股公司的股份,也不由滨江控股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滨江控股公司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持有滨江控股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滨江控股股份。
4、股东戚加奇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报告期内,滨江控股公司、戚金兴先生、朱慧明先生、莫建华先生、戚加奇先生均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为避免将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控股股东滨江控股公司出具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本公司声明,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公司或其他组织没有从事与滨江房产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滨江房产现有主业相同的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滨江房产现主要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若滨江房产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滨江房产新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滨江房产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4)本公司承诺不以滨江房产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滨江房产其他股东的权益。如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而导致滨江房产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公司同意向滨江房产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5)本承诺函构成对本公司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为避免将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戚金兴先生出具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滨江房产及其控股的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商品房销售、水电安装、室内外装潢,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滨江房产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对本人投资的企业,本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以及控股地位使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人相同的义务,保证不与滨江房产同业竞争,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滨江房产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报告期内,滨江控股公司和戚金兴先生均履行了上述承诺。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07年8月21日,因浙江橙思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橙思得公司”)违反与公司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故拖欠应当支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公司向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干区法院”)起诉,要求橙思得公司与连带责任人杭州美洲豹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洲豹公司”)终止履行《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拖欠的租金及违约金合计3,728,667元(计算至2007年8月21日)。
2007年9月6日,橙思得公司向江干区法院提起反诉,要求公司继续全面履行合同;并返还已经支付的租赁费用及赔偿其他损失合计约4,427,601.00元。2008年8月10日,橙思得公司向江干区法院申请撤回反诉。2008年8月15日,江干区法院裁定准许橙思得公司撤回反诉。
2008年9月28日,江干区法院出具(2007)江民一初字第18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终止公司和橙思得公司、美洲豹公司于2006年9月18日签订的《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补充协议》;(2)橙思得公司应支付公司租金人民币1,348,667元(计算至2007年8月21日)及违约金2,380,000元,合计人民币3,728,667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3)美洲豹公司对以上款项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6,629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合计人民币41,629元,由橙思得公司、美洲豹公司负担。
橙思得公司不服(2007)江民一初字第1844号民事判决,于2008年10月26日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判令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判令原审及二审诉讼费用由公司承担。
2008年12月18日,杭州中院出具(2008)杭民一终字第21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二审案件受理费36,629元,由橙思得公司负担。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橙思得公司与美洲豹公司尚未执行上述判决。
2008年8月28日,橙思得公司以公司违反上述《房屋租赁合同》为由,向江干区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返还其已支付的租赁费用、违约金及其他损失合计约1,077万元。
2008年10月14日,公司向江干区法院提起反诉,要求橙思得公司支付房屋使用费555.3333万元,美洲豹公司对橙思得公司应支付给公司的所有款项承担连带责任;橙思得公司立即腾退,将涉案房产返还给公司,并配合公司完成案件所涉房产水、电设施的过户手续。同时,公司向江干区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要求橙思得公司先行将涉案房产腾空,交还给公司。2008年11月27日,江干区法院对公司的先予执行申请作出了予以准许的裁定。2008年12月1日,上述先予执行已执行完毕。
截至2008年12月31日,该案尚在审理过程中。
除上述诉讼事宜外,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有关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履行职责进行有效的监督,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和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2008年度,公司监事会一共召开了5次会议,全体监事均全部参加了会议,并对有关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 监事会对公司有关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在此基础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担任公司职务过程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坏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08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部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0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了持续监督,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小企业板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滨江控股公司持有的物业公司100%的股权;收购了恒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东方海岸公司34.18%的股权。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滨江置业公司向浙江中豪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望江阳光公司40%的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友好饭店分别向浙江中豪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杭州华兴实业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望江阳光公司9%和10%的股权。
报告期内公司将持有的杭州绿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的股权按1:1的价格转让给Green Sea International Ltd.计15,500.75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向广东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杭州滨江棕榈园林建设有限公司30%的股权。
监事会认为:有关资产收购、出售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内幕交易,或其它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资产流失情况。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2008年1-7月向杭州滨江棕榈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工程劳务金额共计843万元;收购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滨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不存在任何内幕交易或损害公司利益情形。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对公司2008年度发生的对外担保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除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公司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规定。
7、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0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详见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全文)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
9.2 财务报表
9.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下转C13版)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税前)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薪酬 |
戚金兴 | 董事长 | 男 | 47 | 2006年11月30日 | 2009年11月29日 | 66,192,000 | 132,384,000 | 资本公积金转增 | 96.00 | 否 |
朱慧明 | 总经理 | 男 | 46 | 2006年11月30日 | 2009年11月29日 | 25,704,000 | 51,408,000 | 资本公积金转增 | 86.00 | 否 |
莫建华 | 副总经理 | 男 | 39 | 2006年11月30日 | 2009年11月29日 | 25,704,000 | 51,408,000 | 资本公积金转增 | 76.00 | 否 |
朱立东 | 副总经理 | 男 | 46 | 2006年11月30日 | 2009年11月29日 | 0 | 0 | 无 | 82.78 | 否 |
余忠祥 | 副总经理 | 男 | 39 | 2006年11月30日 | 2009年11月29日 | 0 | 0 | 无 | 82.77 | 否 |
张洪力 | 副总经理 | 男 | 36 | 2006年11月30日 | 2009年11月29日 | 0 | 0 | 无 | 82.78 | 否 |
李渊 | 董事会秘书 | 男 | 30 | 2006年11月30日 | 2009年11月29日 | 0 | 0 | 无 | 62.68 | 否 |
沈伟东 | 财务总监 | 男 | 36 | 2007年05月12日 | 2009年11月29日 | 0 | 0 | 无 | 56.35 | 否 |
汪祥耀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2006年11月30日 | 2009年11月29日 | 0 | 0 | 无 | 6.25 | 否 |
郑贤祥 | 独立董事 | 男 | 64 | 2007年03月10日 | 2009年11月29日 | 0 | 0 | 无 | 6.25 | 否 |
陈国荣 | 独立董事 | 男 | 64 | 2006年11月30日 | 2009年11月29日 | 0 | 0 | 无 | 6.25 | 否 |
赵军 | 监事 | 男 | 35 | 2006年11月30日 | 2009年11月29日 | 0 | 0 | 无 | 22.78 | 否 |
江帆 | 监事 | 男 | 39 | 2006年11月30日 | 2009年11月29日 | 0 | 0 | 无 | 24.07 | 否 |
薛蓓蕾 | 监事 | 女 | 28 | 2006年11月30日 | 2009年11月29日 | 0 | 0 | 无 | 0.00 | 是 |
合计 | - | - | - | - | - | 117,600,000 | 235,200,000 | - | 690.96 | - |
董事姓名 | 具体职务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戚金兴 | 董事长 | 17 | 13 | 4 | 0 | 0 | 否 |
朱慧明 | 董事、总经理 | 17 | 12 | 4 | 1 | 0 | 否 |
莫建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17 | 13 | 4 | 0 | 0 | 否 |
李渊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17 | 13 | 4 | 0 | 0 | 否 |
郑贤祥 | 独立董事 | 17 | 13 | 4 | 0 | 0 | 否 |
陈国荣 | 独立董事 | 17 | 13 | 4 | 0 | 0 | 否 |
汪祥耀 | 独立董事 | 17 | 13 | 4 | 0 | 0 | 否 |
报告期内没有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7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3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或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利润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增减(%) |
房地产行业 | 224,485.17 | 123,112.47 | 45.16% | -13.05% | -15.97% | 1.91% |
服务业 | 5,890.05 | 3,605.74 | 38.78% | 32.06% | 31.95% | 0.05%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商品房销售 | 224,485.17 | 123,112.47 | 45.16% | -13.05% | -15.97% | 1.91% |
酒店服务 | 4,057.96 | 2,191.37 | 46.00% | 22.28% | 21.12% | 0.52% |
物业服务 | 1,832.09 | 1,414.37 | 22.80% | 60.49% | 53.17% | 3.68% |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杭州 | 232,590.94 | -11.97% |
募集资金总额 | 116,900.9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0,905.6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0,905.6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阳光海岸 | 否 | 20,000.00 | 10,400.00 | 10,400.00 | 10,409.16 | 10,409.16 | 9.16 | 100.09% | 2011年12月31日 | 0.00 | 是 | 否 | |
城市之星 | 否 | 100,000.00 | 86,500.93 | 35,000.00 | 36,941.75 | 36,941.75 | 1,941.75 | 105.55% | 2012年12月31日 | 0.00 | 是 | 否 | |
金色蓝庭 | 否 | 30,000.00 | 20,000.00 | 13,000.00 | 13,554.75 | 13,554.75 | 554.75 | 104.27% | 2010年12月31日 | 0.00 | 是 | 否 | |
合计 | - | 150,000.00 | 116,900.93 | 58,400.00 | 60,905.66 | 60,905.66 | 2,505.66 | - | - | 0.0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公司2008年6月2日董事会一届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共计8,732.15万元,其中:城市之星项目5,780.06万元,金色蓝庭项目2,952.09万元。 经公司2008年6月6日董事会一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阳光海岸)建设的自筹资金4,683.06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经公司2008年6月2日董事会一届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用11,574.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承诺2008年6月23日之前归还上述流动资金。公司于2008年6月4日将11,574.00万元自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庆春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至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08年6月20日自公司其他银行账户转入募集资金专户11,574.00万元归还。 经公司2008年6月6日董事会一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并经公司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用58,4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2008年6月30日、2008年7月7日分别将6,000.00万元、52,400.00万元自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庆春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至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22,500.00万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项目均尚未完工。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均存储在监管账户,将按计划用于项目的后续投入。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项目进度 | 项目收益情况 |
万家花城一期 | 93,228.33 | 小区景观施工 | 项目建设中未产生收益 |
万家花城二期 | 50,299.87 | 小区市政配套施工 | 项目建设中未产生收益 |
千岛湖湖滨花园 | 14,392.87 | 边坡治理及部分主体施工 | 项目建设中未产生收益 |
新城时代广场项目 | 77,702.69 | 外立面施工 | 项目建设中未产生收益 |
千岛湖滨江酒店项目 | 7,263.17 | 外立面施工 | 项目建设中未产生收益 |
合计 | 242,886.93 | - |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率 | |
2007年 | 0.00 | 455,776,763.25 | 0.00% |
2006年 | 0.00 | 203,576,285.90 | 0.00% |
2005年 | 56,000,000.00 | 94,619,069.40 | 59.18% |
交易对方或最终控制方 | 被收购资产 | 购买日 | 收购价格 | 自购买日起至本年末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 | 本年初至本年末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适用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是否为关联交易(如是,说明定价原则) | 定价原则说明 |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 关联关系 |
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杭州滨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 | 2008年07月28日 | 611.79 | -170.62 | 79.24 | 是 | 经审计后净资产 | 是 | 是 | 控股公司 |
恒通实业有限公司 | 东方海岸(淳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 | 2008年09月25日 | 7,520.00 | 12.78 | 12.78 | 否 | 市场定价 | 是 | 是 | 无关联关系 |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资产 | 出售日 | 出售价格 | 本年初起至出售日该出售资产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 | 出售产生的损益 | 是否为关联交易(如是,说明定价原则) | 定价原则说明 |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 关联关系 |
杭州中豪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杭州望江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 2008年09月23日 | 2,950.00 | 0.73 | -3.74 | 否 | 市场定价 | 是 | 是 | 无关联关系 |
GREEN SEA INTERNATIONAL LIMITED | 杭州绿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8年01月24日 | 15,500.75 | -244.64 | 2.52 | 否 | 市场定价 | 是 | 是 | 无关联关系 |
广东棕榈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滨江棕榈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2008年08月15日 | 418.84 | 108.75 | 13.27 | 否 | 市场定价 | 是 | 是 | 无关联关系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是或否)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 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 | 0.0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2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 221,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 | 221,0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76.57%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 0.0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 203,00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 | 76,693.14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 | 279,693.14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担保,目前各子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潜在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可能性较小。 |
关联方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 |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杭州滨江棕榈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0.00 | 0.00% | 843.00 | 100.00% |
合计 | 0.00 | 0.00% | 843.00 | 100.00% |
关联方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 | ||
发生额 | 余额 | 发生额 | 余额 | |
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0.00 | 0.00 | 13,520.00 | 0.00 |
合计 | 0.00 | 0.00 | 13,520.00 | 0.00 |
审计报告 |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
审计报告正文 | |
_ 中国注册会计师 詹洁秀 _ 报告日期:2009年3月18日 |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合并 | 母公司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49,918,414.08 | 163,225,744.69 | 429,934,341.54 | 36,369,004.0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440,000.00 | 3,440,000.00 | ||
应收账款 | 22,066,040.32 | 1,906,407.35 | 30,014,281.88 | 2,073,453.36 |
预付款项 | 6,373,218,311.23 | 284,723,873.78 | 1,163,782,105.93 | 285,280,000.0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2,075,938.20 | 2,831,426,233.59 | 383,694,263.24 | 479,409,407.3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865,177,189.24 | 1,953,833,866.49 | 5,446,725,239.99 | 2,616,888,613.1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442,455,893.07 | 5,235,116,125.90 | 7,457,590,232.58 | 3,423,460,477.86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513,283,384.52 | 194,724,255.95 | 852,733,478.23 | |
投资性房地产 | 195,369,371.48 | 44,590,046.86 | 202,378,973.73 | 46,141,311.34 |
固定资产 | 92,653,077.82 | 11,619,794.07 | 102,989,380.84 | 13,410,781.84 |
在建工程 | 100,854.36 | 8,500,831.40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141,399,204.15 | 196,313.07 | 145,406,120.68 | 270,170.4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593,092.34 | 323,832.75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1,620,062.60 | 34,132,404.12 | 67,416,438.72 | 31,747,545.3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91,735,662.75 | 1,603,821,942.64 | 721,739,834.07 | 944,303,287.15 |
资产总计 | 13,934,191,555.82 | 6,838,938,068.54 | 8,179,330,066.65 | 4,367,763,765.0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531,525,697.28 | 184,642,989.38 | 671,509,807.79 | 261,157,653.66 |
预收款项 | 4,260,141,077.34 | 109,490,158.85 | 3,901,716,705.68 | 2,185,353,136.7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035,103.74 | 13,962,829.66 | 2,281,326.90 | 1,188,730.66 |
应交税费 | -231,481,966.51 | 88,060,213.94 | -290,055,876.41 | -204,372,614.27 |
应付利息 | 7,526,983.06 | 2,509,232.55 | 4,257,600.00 | 1,537,341.67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491,227,676.14 | 2,356,541,654.07 | 461,671,865.33 | 446,889,082.53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72,500,000.00 | 370,000,000.00 | 130,000,000.00 | 130,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8,446,474,571.05 | 3,125,207,078.45 | 4,881,381,429.29 | 2,821,753,330.97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033,060,000.00 | 825,560,000.00 | 1,980,000,000.00 | 640,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033,060,000.00 | 825,560,000.00 | 1,980,000,000.00 | 640,000,000.00 |
负债合计 | 10,479,534,571.05 | 3,950,767,078.45 | 6,861,381,429.29 | 3,461,753,330.9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40,000,000.00 | 1,040,000,000.00 | 460,000,000.00 | 460,000,000.00 |
资本公积 | 745,862,763.53 | 745,862,763.53 | 160,472,810.56 | 156,000,000.00 |
减:库存股 | ||||
盈余公积 | 110,230,822.65 | 110,230,822.65 | 29,001,043.40 | 29,001,043.4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990,043,603.28 | 992,077,403.91 | 469,504,634.76 | 261,009,390.64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886,137,189.46 | 2,888,170,990.09 | 1,118,978,488.72 | 906,010,434.04 |
少数股东权益 | 568,519,795.31 | 198,970,148.64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454,656,984.77 | 2,888,170,990.09 | 1,317,948,637.36 | 906,010,434.0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3,934,191,555.82 | 6,838,938,068.54 | 8,179,330,066.65 | 4,367,763,76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