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场期待已久的《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下称《钢铁规划》)与《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下称《汽车规划》)终于正式出台。
两个《规划》描述了钢铁和汽车产业在未来三年内的发展目标,并要求在联合重组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钢铁规划》提出2009年我国粗钢产量4.6亿吨,同比下降8%;表观消费量维持在4.3亿吨左右,同比下降5%。到2011年,粗钢产量5亿吨左右,表观消费量4.5亿吨左右。
《钢铁规划》提出,未来三年要形成若干个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企业,国内排名前5位钢铁企业的产能占全国产能的比例达到45%以上。进一步发挥宝钢、鞍本、武钢等大型企业集团的带动作用,推动鞍本集团、广东钢铁集团、广西钢铁集团、河北钢铁集团和山东钢铁集团完成集团内产供销、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实质性重组;推进鞍本与攀钢、东北特钢,宝钢与包钢、宁波钢铁等跨地区的重组,推进天津钢管与天铁、天钢、天津冶金公司,太钢与省内钢铁企业等区域内的重组。力争到2011年,全国形成宝钢集团、鞍本集团、武钢集团等几个产能在5000万吨以上、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钢铁企业;形成若干个产能在1000万~3000万吨级的大型钢铁企业。
2009年至2011年,中国汽车业的八大基本目标、八大主要任务及十一项政策措施的轮廓悉数在《汽车规划》中披露。该规划旨在推动产业升级,让中国从汽车消费大国变成汽车业强国。
如上海证券报此前独家报道一样,《汽车规划》提出包括市场销量目标,自主品牌发展目标,兼并重组目标在内的八大基本目标。如2009年汽车产销量力争超过1000万辆,三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0%;1.5升以下排量乘用车市场份额达到40%以上,其中1.0升以下小排量车市场份额达到15%以上等。此外,希望通过兼并重组,形成2-3家产销规模超过200万辆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4-5家产销规模超过100万辆的汽车企业集团,产销规模占市场份额90%以上的汽车企业集团数量由目前的14家减少到10家以内;自主品牌乘用车国内市场份额超过40%,其中轿车超过30%。自主品牌汽车出口占产销量的比例接近10%。
《汽车规划》提出了十一项政策措施,以确保完成这些目标。其中,减征乘用车购置税和汽车下乡的政策已经正式实行,但余下的九项政策措施仍在商议中,未来将陆续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