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A股股本缩减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8年12月13日批准了本公司重整计划<详见公司2008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时公告:临2008-094>。
2009年3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送达了(2008)沪二中民四(商)破字第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08)沪二中民四(商)破字第2-8号民事裁定书:将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份每10股缩减为7.5股;缩减后,不足1股的零碎股,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处理;;A387911324、B882658895两账户目前处于冻结状态,本次暂不作缩股处理。
本次缩股完成后,本公司A股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证券类别 | 变动前数量(股) | 变动数量(股) | 变动后数量(股) |
无限售流通股 | 209,553,120 | -52,356,663 | 157,196,457 |
限售流通股 | 154,932,000 | 0 | 154,932,000 |
合计 | 364,485,120 | -52,356,663 | 312,128,457 |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ST华源 *ST华源B 编号:临2009-006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冻结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8)沪二中民四(商)破字第2-8号民事裁定书<详见公司2008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时公告:临2008-094>依法冻结本公司A股股东所持有的经缩减股本25%后剩余股票比例为24%的部分,共计37,697,497股及孳息,冻结期限从2009年3月19日至2011年3月18日;证券账户A387911324、B882658895两账户中的*ST华源A股股票目前处于冻结状态,本次暂不冻结。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