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3月22日上午,在梅州市湾水塘梅雁大楼八楼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0名,代表持股额210,050,36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07%。大会由董事长杨锋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广东盛世律师事务所凌传平、李永岳律师出席会议并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经大会投票表决,共有210,050,36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数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经大会投票表决,共有210,050,36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数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三)经大会投票表决,共有210,050,36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数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8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2,044,181.69元,累计可分配利润为-370,898,466.01元,本年度无可分配利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经大会投票表决,共有210,050,36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数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
(五)经大会投票表决,共有210,050,36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数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报告。
(六)经大会投票表决,共有210,050,36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数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七)经大会投票表决,共有210,050,36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数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至2008年末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时间为15年。2009年度,公司继续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90万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盛世律师事务所凌传平、李永岳律师现场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ST梅雁 公告编号:2009-016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3月2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杨锋源董事长主持,共8名董事出席了会议,独立董事崔学刚委托独立董事肖敏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按照董事会确定的逐步退出建筑安装行业、集中资源做强主业的发展战略,为有利于实现公司今年的经营目标,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不低于该公司审计后的净资产1462.48万元(审计基准日为2009年2月28日)为定价基础,对外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梅县梅雁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75%的股权,并授权经营层办理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