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3月23日 上午8:30
2、召开地点:公司金牛能源大酒店四楼第二会议厅
3、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4、召集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王社平先生
6、此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4,394,7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7.67%。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454,394,7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2、关于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454,394,7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3、关于公司200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票454,394,7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4、关于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1,110,553,920.47元,负债总额4,850,859,407.30元,股东权益总额6,259,694,513.17 元。
2008年度,公司营业收入9,275,886,197.17 元,营业成本4,716,318,579.86元,营业利润2,803,779,721.50元,营业外收支净额-30,713,006.54 元,利润总额2,773,066,714.96元,所得税费用776,792,726.41元,净利润1,996,273,988.5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4,997,779.07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51,503,597.52 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3,757,191.74 元。
同意票454,394,7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5、关于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2008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64,069,321.7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477,486,097.80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441,555,419.57元,按照《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24,969,924.69元,提取专项储备130,064,234.34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086,521,260.54元,减应付普通股股利157,590,506.60元,未分配利润2,928,930,753.94元。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8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5元(含税),共计118,192,879.95元。
同意票454,394,7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6、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同意票19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令[2008]57号)的要求,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和第一百五十五条进行修订。
第十三条原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煤炭批发;本企业自产水泥、无碱玻璃纤维及制品的销售;房屋及设备租赁;钢材及设备配件、五金电料的经销;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二氯乙烷的批发、销售;以下限有资质的分支机构经营:煤炭开采;水泥用石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露天开采;水泥,无碱玻璃纤维及制品、电力、蒸汽的生产;会议、婚庆礼仪及保洁洗衣服务;日用杂品、服装、鲜花礼品、预包装食品零售;正餐(含凉菜)、住宿服务。”
现修改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煤炭批发;本企业自产水泥、无碱玻璃纤维及制品的销售;房屋及设备租赁;钢材及设备配件、五金电料的经销;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二氯乙烷的批发、销售;以下限有资质的分支机构经营:煤炭开采;水泥用石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露天开采;水泥,无碱玻璃纤维及制品、电力、蒸汽的生产;污水处理及处理后中水销售;会议、婚庆礼仪及保洁洗衣服务;日用杂品、服装、鲜花礼品、预包装食品零售;正餐(含凉菜)、住宿服务。”
第一百五十五条原为: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现修改为: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应保持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同意票454,394,7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8、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
公司续聘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已支付该事务所200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70万元;200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70万元应付未付。
同意票454,394,7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9、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683,160,659.33元,具体情况为:(1)计提“应收款项坏帐减值准备1,374,856,646.28元”;(2)计提“存货跌价减值准备45,004,977.81元”;(3)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63,124,035.26元”;(4)已核销应收账款本期收回增加坏账准备174,999.98元。
同意票454,394,7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10、关于制定《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票454,208,9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反对票185,8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4%;弃权票 0 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小英、孙学运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主持人、董事、董事会秘书、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