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200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3月16日以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09年3月23日以通迅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参加董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为控股子公司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向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道前支行办理7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其中3000万元于2009年12月10日到期,4000万元于2010年12月15日到期。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09年4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
3、会议地点:江苏省吴江市芦墟镇汾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9年4月8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书信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4月13日,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江苏省吴江市芦墟镇汾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政编码:215211
3、联系电话:0512—63272489
传 真:0512—63271866
4、联 系 人: 陈海娟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编号:临2009-002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7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数量:1240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次担保后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44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9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鼎欣公司”)向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道前支行办理7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其中3000万元于2009年12月10日到期,4000万元于2010年12月15日到期。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莫林弟
注册地点:吴江市芦墟镇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70.6%。
截止2008年9月30日,鼎欣公司资产总额198917万元,负债总额 178192万元(其中预收帐款95256万元),净资产20725万元。2008年三季度累计实现净利润874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鼎欣公司向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道前支行办理7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其中3000万元于2009年12月10日到期,4000万元于2010年12月15日到期,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为控股子公司鼎欣公司提供上述担保,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审批程序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认为: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财务管理及资金调动服从公司统一安排,该公司具备较好的盈利能力,此项担保不会增加公司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额为144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鼎欣公司提供担保额124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永鼎红旗提供担保额2000万元)。
截止本报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无逾期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苏州鼎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三日